【天倫樂】銘記恩寵〔作者︰廖雅倫〕
常年期第二十四主日(甲年讀經)
讀經一:德二十七 33 — 二十八 9∣
答唱: 詠 103∣
讀經二:羅十四7 — 9∣
福音:瑪十八21 — 35
「憤恨與生氣,二者都是可憎惡的,但罪人卻堅持不放。」(德二十七33)人與人之間很多的仇恨與不睦,往往就是由憤怒開始,慢慢累積成怨恨,最後甚至成為我們心中的一個結。當我們不斷重複回想那些不愉快的人和事時,結果受傷的卻是自己,因為我們讓它繼續留在心裡。《德訓篇》提醒我們,要學習放下仇恨。
可是放下並不容易,道理我們明白:基督徒應該寬恕,但明白是一回事,真正實踐又是另一回事。有些傷害不是說放下就可以立即放下,也不是說「我原諒你」之後,心裡就完全沒有痛苦。有時候,我們需要一段時間沉澱,由不再那麼憤怒開始,然後才可以逐漸接受所發生的事情,最後才有力量去寬恕。所以,寬恕不是假裝自己沒有受傷,也不是否定別人曾經對我們造成的傷害。寬恕是一個需要天主恩寵的過程。
聖詠作者告訴我們:「上主富於仁慈寬恕,極其慈悲,遲於發怒。」(詠一〇三8)天主不是按照我們的罪過來對待我們,如果天主要一一計算我們的過錯,我們又有誰可以站在祂面前說自己沒有罪呢?天主確實沒有因為我們的不完美而放棄我們。相反,祂一次又一次寬恕我們,給我們重新開始的機會。實在,當我們愈深刻體會自己是被天主寬恕時,就愈有力量去寬恕別人。
這正是福音中耶穌所講的比喻。那個僕人欠了君王一大筆債,根本沒有能力償還。君王卻動了憐憫的心,寬免了他全部的債務。這是一份多麼大的恩典!可是,這個僕人離開君王之後,遇到另一個欠他一百個德納的同伴,竟然不肯寬恕,反而要他還清所有債務。問題就在於:他雖然得到了寬免,卻沒有真正體會君王的大愛,他只是覺得自己好彩,能逃過了一劫,卻沒有因著被愛而改變。其實,我們有時候也可能會這樣:彌撒開始時,承認「我罪、我罪、我的重罪」,離開聖堂之後,卻很快變成「你罪、你罪、你的重罪」來數算別人的錯誤;而在《天主經》中的一句:「求祢寬恕我們的罪過,如同我們寬恕別人一樣。」又能夠實踐嗎?
耶穌提醒我們,寬恕不是計算的:「我不對你說: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瑪十八22)真正的寬恕,不應該斤斤計較,如果我們看看天主怎樣寬恕我們,就會發現,祂寬恕我們的次數實在無法計算。
保祿宗徒指出:「我們或生或死,都是屬於主。」(羅十四8)這句說話可以幫助我們面對那些容易激起我們的怒火,又或是曾經傷害過我們的人。保祿提醒我們:他也是屬於主的人。耶穌的死亡與復活,不單是為了我們,也是為了他。實在,我們不能控制別人改變,但我們可以把那個人交在耶穌手中。因為只有耶穌能夠改變一個人的心,包括我們自己的心。所以,如果今天我們心裡有一個很難寬恕的人,不要強迫自己立即和好,而是從一個很小的行動開始:為他祈禱。為那個令我們憤怒的人祈禱;為那個傷害過我們的人祈禱;更為自己祈禱,求天主治癒我們心裡的傷口,讓我們逐漸有力量放下。
世界上的仇恨和爭鬥,我們未必可以一下子改變;社會上的種種矛盾,我們也未必有能力解決。但是,我們可以從自己開始。只有願意寬恕的人,才能真正經驗內心的自由與平安。

- 廖雅倫神父為教區神父,現任教區助理總務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