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血會錢淑梅修女 捐血半百次獲表揚

期數
3514
刊登日期
2011.06.26
主曆
主曆 2011 年 06 月 26 日

(本報訊)寶血會錢淑梅修女六月十九日獲紅十字會表揚,感謝她過去二十九年來累積捐血五十三次。

錢修女六月二十一日對本報說,她現時仍會定期捐血,深信捐血是愛德行動,是「能救人的好人好事」。

「我會特別為接受了自己血液的人士祈禱,希望對方能藉此機會認識天主的愛和祝福。」 她又指「貧血、血癌人士想捐都有心無力,可以捐血是福氣。」

修女稱如果過去不是曾離港一段時間,便可以捐出更多血液幫助有需要人士。

她說,過去在醫院任職護士時,曾目睹因醫院血庫血液供應不足,而政府在這方面缺乏支援,病人要四出想辦法。現在,她除了繼續支持捐血活動外,更會鼓勵身邊的朋友捐血,希望這項有意義的活動能持續下去,令更多人受惠。

修女首次捐血源於一九七七年三月,當時宗座外方傳教會達碑立神父(Enea Tapella)遇交通意外,嚴重失血昏迷不醒,醫院急須血液搶救神父。修女便匯同不少神父、教徒、修女回應呼籲,到醫院捐血。雖然最終她的血型不合神父的需要而未能幫忙,但修女相信捐出的血液始終能幫助有需要人士。

香港紅十字會輸血服務中心每年舉辦頒獎禮,嘉許歷年累積捐血二十五次的人士,六月的頒獎禮共約一千六百名善心市民獲表揚。

凡年滿十八歲或以上之男性可每隔三個月捐血一次,而女性則每隔四個月可捐血一次。年齡屆乎十六至十七歲之青少年,可每隔六個月捐血一次,但須先徵得家長簽署同意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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