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販看空間政治和地產霸權

期數
3516
刊登日期
2011.07.08
作者
葉寶琳
主曆
主曆 2011 年 07 月 10 日

四月上旬,在銅鑼灣大坑擺了三十多年雞蛋仔檔的吳伯,因為一次未營業已被食環署人員票控而引來七十多位街坊圍觀,而街坊出言阻撓食環署人員的情景亦被刊登上報章頭條。吳伯的炭燒雞蛋仔技藝,在香港已所剩無幾,因此被網上評論譽為大坑十大美食之一;加上傳媒又給吳伯營造一個生活坎坷卻自力更生的高尚形象,霎時間激發出社會檢討小販政策的呼聲。

可是,捧得愈高就會被打得愈低,之後當政府傳出消息,指吳伯有領取綜援後,六月二日在警署門外採訪吳伯的媒體數目已較之前直線下降,同時在主流輿論上,所有剛開始的小販政策討論也都銷聲匿跡,只剩下「吳伯講大話」的說法。


地產霸權

政府打壓和驅趕小販的主要原因,與其說是因為城市衛生,不如直認是因為他們和小商戶的利益矛盾罷了。批發及零售界議員方剛在六月廿八日的立法會上正正說穿這事實。

黃大仙騰龍墟在二○○三年開始後深受市民歡迎,但最後遭腰斬,其中一個死因就是因為附近商戶的強烈反對。當年有政黨調查顯示,附近商場有六成二受訪商戶認為政府不應再舉辦類似騰龍墟的計劃,以免造成惡性競爭。

零售業和飲食業的平均租金成本是二至三成;小販卻沒有租金束縛,負擔高昂租金的商戶自然看不過眼。歸根結底是他們沒有議價能力要求業主減租,只好把成本增加的責任歸咎於小販的出現。

但當想深一層,如果人人都可當小販,業主也會被迫降低租金以確保有人租舖;業主利益受損的同時,也能促使發展商降低利潤以回應市場需求。

所以,政府用阻街等罪名拘控小販,講到底還是跟發展商和政府糾纏不清的利益有關,小販的存在正正就是在挑戰炒賣房地產圖利的發展商的利益。


經濟自主

《民族發展》通諭告訴我們,經濟計劃目的「就是消除不平等,克制優越感,解救奴役中的人們,使他們在物質條件上、道德上、精神發揮上,都能自主,並為自己能向更好方面負責主動。」(#34)在這商業化的香港社會,我們大多只能替老闆打工,若希望可以有更自主的經濟生活和收入(如時間上可兼顧照顧家庭和工作),小販這個行業,不論對生產者和消費者,都是草根小市民的生存出路:如當經濟不景時被迫失業的工人;或因要照顧子女而須要彈性工作時間的父母;又或是未能應付全職工作的老人家,小販就是最自主的生存模式。小販不須繳付高昂的舖租,所以貨品售價一定較商店為低,小販攤檔的消費者也不必去要支付高昂租金成本的連鎖店購物,這不就減輕基層人士的開支嗎?

可是,資本的懸殊,已教小販的存在不能挑戰商戶了。資本發展把過去所對立的人連成一線,近年商場已被領匯及地產商所佔據,只剩下連鎖大企業,可能連以前的小商戶也被迫當上小販。


設立小販區

食物及環境衛生局副局長梁卓偉,在六月廿八日人力事務委員會與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的聯席會議中聲稱,政府也支持小販,但程序上須要和警方等前線執法人員商討現存墟市對環境和噪音的影響,如相關部門同意才會前往區議會進行諮詢。可是梁副局長也沒有表明哪個墟市已經或曾經放上日程表上,似乎政府就此事仍然「歎慢板」,究竟政府對促進本土社區經濟誠意何在?

立法會上不分建制或泛民,即使是代表商界的功能組別議員,都異口同聲認同小販的存在價值,第一步至少就是要把現存的墟市合法化。與其花巨大公帑打擊小販,不如在各區設立自由小販區,讓草根階層用雙手自力更生養活自己及家人,市民也可放心購物,這豈不是多贏局面嗎?

 

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http://www.hkjp.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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