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艾甘蜜】情、理、法

期數
3524
刊登日期
2011.09.02
作者
楊鳴章
主曆
主曆 2011 年 09 月 04 日

一位資深的傳道員朋友說,她喜歡讀我所寫的道理。我閒閒的問她到底喜歡些甚麼?她說我常提供對聖經許多不同的反省。我正想告訴她,閱讀聖經並不在於誰與誰有甚麼獨特和新穎的見解,而在於我們靜心而全面的投向上主,讓祂的神啟迪、導引,以祂的德能扶助、治療。豈料話才剛出口,她已急不及待的指出,最近幾期她察覺我好像沒甚「心機」,例如撒種的比喻、麥子與莠子、選擇智慧等,都是一望而知是眾人都在談論的題材,豈有新意?何來「心機」?我不禁莞爾,探問她:「麥子旁怎會有莠子、莠子不拔除的話是否有機會變成麥子、甚麼樣的智慧才能助人成義?」她遲疑了好一陣子,然後說:「其實那幾週我實在繁忙,只看了看題目便沒再深入細看。」我笑了一笑便說:「但願我們聽人的說話能聽得真些,讀聖言就更要細心反省多些,那對我們的成長必定大有裨益。」

人是恒常在學習、成長的過程中,愈是年長或許就愈該願意包容創傷、敏於理解別人的感受。許多年邁的父母不是這樣面對他們的子女嗎?我衷誠感謝我傳道員朋友的提醒,正如《論語》所說:「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哀矜而勿喜」,不只是政府施政,我們如果真的在選擇智慧,對偶有所得,面對別人的讚賞或嘲弄,都要以遼闊的視野看待。在今日崇尚速度效益、缺乏忍耐、有話直說、睥睨權威的世代,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比以前任何年代都緊張和脆弱。有人喜歡議論滔滔,像蠻牛闖入瓷器店,把甚麼都摔個體無完膚;有人選擇噤若寒蟬,對一切不聞不問。我們該如何回應挑戰?應在甚麼情況下勸諭弟兄和接受勸諭?今日的讀經提供了歷久常新的指引。

正如厄則克耳先知被指派為以色列家族的警衛,有責任規勸、指斥人民:要離棄個人主義,要常以眾人的得救為念,要堅信上主的盟約。縱然感到自己的不足,誰也不能說:我何來膽色指出別人的虧欠?這樣說就免不了陷入了個人主義的窠臼。人是群體的動物,任何個人的錯失都或多或少地影響著團體。儘管我冒犯的只是天主,卻仍無可避免地干擾了天主子女大家庭的和諧,如果也傷害了人,那就更不必贅言了。我們都是我們弟兄的看顧者,我們需要的不只是獨善其身的勇氣,而更是協調、和解和代為補贖的愛心。因為天主是眾人的父親,嚴苛或怯懦都非祂的本性,每一個人都有值得祂鍾愛的價值,雖然最終的選擇仍是一己的責任,但天主始終希望惡人會聽從警告、離開邪道而得救。

《羅馬人書》十二至十四章談論的是「基督徒應有的生活」,我們所領受的,不管何種恩寵,都是為了彼此服務;本主日所宣讀的部份,雖然簡短,卻是三章書中的重點:愛不加害於人,愛是法律的滿全。如果我們還有所虧欠的話,這虧欠就是我們愛得不夠。

《瑪竇》的記載中,主說的雖然主要是為訂立初期教會內的共同生活法則,但「在情、在理、在法」何嘗不是我們解決人際紛爭的最佳指引,為我們提供了修和的空間?共融合一也就成了團體成長的準繩。

今天世界各處都有紛爭,因經濟的急劇發展促成了各種階層的分化,新生勢力的崛起與舊勢力之間的衝突,常有擦槍走火的危險,然而最大的危險莫過於只顧一己私益或快意恩仇而放棄了溝通與和解。今日聖言的勸諭最是重要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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