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及國民教育課程諮詢期內
(本報訊)天主教教育事務處宗教及道德教育課程發展中心八月三十日發表文章,回應教育局《德育及國民教育課程指引諮詢稿》(2011年),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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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教育局《德育及國民教育課程指引諮詢稿》
(2011年)的回應
甲.課程的理念、取向與內容
今年五月,德育及國民教育專責委員會建議把全港中小學推行多年的「德育及公民教育」課程,改為「德育及國民教育」課程。看來這是一種「倒退」,一種「硬銷」。
按照二○○二年課程發展議會編訂的《基礎教育課程指引》有關「國民身分認同」一項:「學校不宜強加祖國情懷於學生身上,應為學生提供更多的學習機會,以培養他們對祖國的歸屬感。」而根據現時這份《德育及國民教育課程指引諮詢稿》,原有課程的學習目標是「培養學生的正面的價值觀和積極態度」,以達至全人發展。新版本卻將「持續培養國民素質」列為「全人發展」的條件。所謂「國民素質」,好比是一種盲目地、百分之百地支持國家心態。國民除了以「情」來愛國,也要以「理」來愛國。
天主教會同意國民應慷慨而忠實地愛護祖國,但不得心地狹隘,卻應同時注意整個人類的福利。我們要培養青少年成為熱愛祖國文化和優良傳統,同時也珍惜和追求普世價值的國民,即有「中國心」的「世界公民」。全面而平衡的國民教育,應幫助青少年既愛祖國,但同時避免輕視異族與過激的國家主義,必須發揮泛愛眾人的精神和關注整個人類的福祉。
「國民」並非一個人的唯一或最重要身份,而「愛國」亦只是公民需要認同的其中一項價值;天主教會認為「尊重生命的神聖與尊嚴」、「追尋生命的意義」、「追求神聖與超越」、「崇尚真善美愛」等是更根本的人生價值。
國家及其政府是一種組織和制度,其建立為服務國民;國民愛國是自然的情感流露,其對政府的擁護支持,也是為讓其有效地服務國民。國家及政府如真正有政績表現,自然會贏得國民的愛戴與支持;國民是主,政府是僕。
現時香港青少年在「個人」、「家庭」、「社區」、「香港社會」、「國家」及「世界」各範疇的知識、能力和態度的培育均同樣重要,並急需發展,因此,學校的德育及公民教育應全面及平衡地關注各範疇,而無須特別偏重「國家」一項。
香港人並非不愛國;回顧一百多年來的歷史,香港人以其獨特的方式愛國;香港青少年的愛國教育應包括認識香港人的愛國經驗。在香港推行的國民教育,必須是「一國兩制」的國民教育,與內地的國民教育在性質、取向和策略上都應該有所不同。
《課程指引諮詢稿》強調學生需要認識新中國的「發展」及其「成就」;然而不是凡「發展」就好;「發展」可以好或壞,其判斷標準在於「發展」是否能夠促進人的尊嚴,是否達至均富,是否使貧窮得到照顧等。教師需要有批判的視野去引導學生為我國國情把脈。
「國情」應該包括國家面對的全部事實和問題,但《課程指引諮詢稿》對較負面的「國情」重視不足,這樣會令學生對真正「國情」的認識和了解有所片面或偏頗,不利把他們培育成為具理性和客觀認知和態度的「國民」。
乙.課程的安排
《課程指引諮詢稿》及有關官員對「獨立科」與「獨立成科」的定義解說含混不清。而將「德育及國民教育」安排成為「獨立」的「必修科」的建議,也未見提供充份的專業及學術理據支持。
不贊成學校必須以「獨立科」模式推行德育及國民教育。政府應該尊重校本自決,讓學校選擇合適的模式推行。
國民教育的推動需要各民間團體、各宗教及志願組織、各教育團體與政府合作;提高國民意識不能單依賴一個由上而下的「課程」或「項目」。
丙.教師與教材
國民教育範疇的教材必須中肯、理性、全面。
必須增撥資源(包括財力、人力資源及培訓機會),確保有足夠的稱職教師負責有關課程。
天主教香港教區天主教教育事務處
宗教及道德教育課程發展中心
二O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