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禮(上)

期數
3525
刊登日期
2011.09.09
主曆
主曆 2011 年 09 月 11 日

今年是「教友年」,是一個很好的時機讓我們認識教友(或稱「平信徒」)在各禮儀中的職務,尤其用甚麼態度去履行職務。

按照《教會憲章》,「教友們既與基督的生活及使命密切相連,基督便把自己司祭職務的一部份也賜給教友們,要他們執行精神的敬禮,光榮天主,使人得救。因此獻身於基督、被聖神所祝聖的教友們,受到奇妙的號召與訓練,為能使聖神在他們中產生日見豐碩的成果。」(《教會憲章》34)而在教會的禮儀中,殯葬禮中的某些部份,可以由平信徒主持。根據《基督徒殯葬禮》(Ordo Exsequiarum),在沒有神職在場時,為牧靈需要,可授權平信徒主持葬禮的某部份(《基督徒殯葬禮》導言19)。

按照《天主教教理》,一個教友的生命,藉著不同的聖事,得到基督的恩寵。在基督內去世的基督徒,於塵世生命終結時,完成了受洗時開始的新生命,這生命曾藉堅振而強化,藉感恩聖事而獲得滋養,及預嘗了天國的盛宴。基督是我們唯一的希望,他的死而復活,啟示了基督徒死亡的意義。那在基督耶穌內去世的基督徒,是「出離肉身,與主同住。」(格後五8)(《天主教教理》1680-1683)

所以,教會內舉行的殯葬禮,強調我們期待復活的逾越特色;同時,教會內的弟兄姊妹為亡者祈禱和「送行」,把亡者交託在天父手裡,彰顯出教會團體與亡者的共融關係,及教會團體期待末日在天鄉與亡者重逢。同時,殯葬禮也照顧參禮者和亡者家人的信德,增加他們對永生和重逢的希望,從而善度世上的生活。

殯葬禮通常的主要部份包括:(甲)團體迎接靈柩,並向亡者親友及參禮者,致以安慰及希望的言詞;(乙)聖道禮儀;或在有司鐸在場時,舉行感恩聖祭;(丙)告別禮,即把亡者交託於永生之源的天主,同時下葬遺體,期待著復活。(《天主教教理》1686-1690)


香港教區禮儀委員會供稿/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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