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間】萬物之靈

期數
3525
刊登日期
2011.09.09
作者
楊志強
主曆
主曆 2011 年 09 月 11 日

人為萬物之靈,並非全因人有本事制服其他動物甚至讓大自然為我所用,而是因為人有靈性。動物都憑本能被動地生存,人卻能思考和選擇自家的路向。人一成其為人,便會感應到自己的存在,會盤問生存於世有何意義,上窮碧落下黃泉。打從一開始,人類文明便充滿了精神性:舊石器時代的人便曉得埋葬同伴的遺體,並灑上暗示生命力的赤鐵礦粉末,不甘如草木鳥獸般朝生暮死;當文字還遠遠未出現時,人們便能在岩洞上繪寫令當今藝匠也嘆為觀止的圖象;還會在骨管上鑽洞製成笛子??在那茹毛飲血的日子,我們的祖先生存不易,他們為甚麼要這樣做?無他,自有文化起,人探索圖寫心韻及完美境界的可能性就從來沒停止過。

不甘淪為生涯牛馬,撫慰心靈的精神需要,從來就沒有離開過人類的每一代。文明的進步,總是讓我們超越物慾、貧困或人對人的奴役,讓生命愈來愈獲得自由。人要活當然得吃喝,但「人生活不止靠餅」,說人權就是能吃飽飯的「生存權」,是把人矮化得與動物無別。「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這樣的「人權」,誰稀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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