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精神健康社區公眾教育(上)

期數
3526
刊登日期
2011.09.16
主曆
主曆 2011 年 09 月 18 日

以「地區為本」的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自去年十月於全港各區增設至今,大眾的焦點均集中在各中心的選址上,無論政府部門、地區組織,以至推行服務的復康機構都耗盡心力於怎樣覓得一個既讓地區人士滿意,又便於服務推行的永久會址之上。

根據觀察,不少地區經過多次地區諮詢都無法取得共識,令選址問題一拖再拖,歸根究柢,關鍵在於社區人士對精神病康復者普遍存在負面印象,過去所推行的精神健康公眾教育工作的質與量實在值得一再三思。

社福界普遍都認同精神健康公眾教育的重要性,但事實上這項工作向來都不曾獲得高度重視。礙於資源緊絀下,不少精神康復服務機構都被迫將大部份資源調撥於為患者及家屬所提供的急切服務之上,而勞工及福利局於每年「精神健康月」舉辦的宣傳活動,就只像曇花一現般,效果雖好,卻因欠缺延續性而難以持久。香港心理衛生會(2009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為精神病康復者提供的社區支援服務」意見書)亦指出「政府投放於公眾教育的資源未能追上社會的變遷」,在內容方面亦「未能深化足以改變公眾對精神病及病患者的態度」。每每發生涉及精神病患者的事故,「社會各界努力推廣的心血被這些新聞帶來的反應『一筆勾銷』」(恆康互助社 (2007) 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討論「精神健康政策」意見書),市民彷彿被洗腦一般,重新點燃了對患者的恐懼與厭惡。

醫管局的資料顯示,○八至○九年度接受精神科服務的個案數字,遠較○四至○五年間升幅高達兩成三。因此,近年政府積極投放資源照顧精神病患者,包括:支援重性患者的個案管理計劃、擴展思覺失調服務至成年患者等等。不過,這些服務都屬於補救性質,而對長遠服務需求相關的精神健康預防工作卻未獲一分一毫。而「2010社會工作聯合世界大會」會後所撰寫對「精神康復與服務」的意見書則認為以「及早識別及預防」為目標的公眾教育有迫切的需要,文中指出「社會人士對精神病及康復者的誤解及不接納,以至被標籤及排斥,阻延了精神病者獲得早期治療,同時亦阻礙社區精神康復服務開展。」

根據研究顯示,一些較為嚴重的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等,較多於青少年期開始發病,故此應該於中小學校園內推行精神健康教育,提升同學對精神病的基本認知,讓有需要的學生明瞭及早求醫的重要性,促進康復之餘,亦避免諱疾忌醫而令病情惡化,為患者及身邊人帶來無可彌補的傷害。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於立法會二○○九年十一月在立法會就「對精神病患者及康復者的支援」議案總結發言時,亦曾提及「學校教育方面,教育局也在中、小學課程中,加入生命教育和相關的研習議題,並與其他政府部門和非政府機構合作,在中、小學舉辦有關的教育活動」,惜成效似乎未見顯著。


明愛青少年及社區服務/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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