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精神健康社區公眾教育(下)

期數
3527
刊登日期
2011.09.23
主曆
主曆 2011 年 09 月 25 日

精神健康教育應融合於中學通識教育科的課程中,從知識層面,以至透過與康復者的接觸,幫助同學從小建立對精神病的正確觀念,減少誤解及歧視。(游秀慧等《學校為本減少歧視及推廣精神健康活動:策略及成效》青年研究學報:第14卷, 第1期, 頁30-40,2011) 故此,較為有效的方法確實需要結合精神科服務人員及教職人員的專業意見,合力撰寫適合不同年級的教材,供學校使用。同時,精神康復機構亦可主動聯繫學校,安排學生參與探訪或義工訓練活動,透過親身接觸患者,破解偏見,增加對患者的關懷和接納。

自去年東涌發生患有思覺失調的學生於校內自殺的慘劇之後,無論社福界,以至教育界都警覺到為老師提供相關培訓已經刻不容緩。培訓內容必須涵蓋有關精神病的知識、識別及轉介患者往治療的方法、與患者的相處技巧,以及多專業協作模式,為患者營造有利康復的校園環境等。除老師以外,物業管理人員是經歷葵盛東?涉及精神病患者暴力事件後另一批需要接受相關培訓的組群。推行的模式可以透過與各大小型物業管理公司合作,安排他們的員工分批參與培訓課程,而內容需加入有關危機識別與評估等項目,以對應物業管理人員因事件而產生對工作安全的關注,以及對患者的恐懼心理。

其實還有不少行業的專業人士在他們日常工作中,有機會接觸到居住於鄰近社區的精神病康復者。不過有時候,提供前線或社區服務的人員,憑藉對精神病的有限認知,唯有將表現古怪、行為特殊的精神病康復者誤當為「刁難顧客」處理,而未能正視實際的問題。故此,培訓需要推展至一些與患者有恆常接觸的人士,包括:社會福利署、康文署、房屋署、勞工署、民政事務處等公營部門的前線職員,為他們度身訂造配合他們工作環境的訓練內容,在精神病基本認知外,還需要加入標籤與歧視、保障私隱等課題,促使他們在接觸到使用服務的患者時,一方面為他們提供平等參與,享用社區設施及服務的機會,亦為社區人士樹立對康復者開放包容的良好典範。由此可見,專業人士培訓亦是精神健康公眾教育重要的一環,不但有助盡早識別懷疑患者,減低長遠的醫療負擔,更對建構和諧共融的社會氣氛有正面幫助。

使精神病患者盡早融入社區,在社區接受治療和康復,提倡社區照顧,是現時世界大趨勢。社區照顧的精神,旨在讓精神病康復者在康復期間,在社區內得到適切的持續支援,除了需要有關的配套服務外,市民不帶歧視的目光,包容接納的社區環境對患者的康復尤為重要。傷健共融一直是精神健康公眾教育的終極目標,若果社區人士因認識不足,而對康復者存有誤解及歧視,會阻礙康復者在社區內的參與,以及重過正常生活的機會,對其康復帶來負面影響。只有不斷透過公眾教育和宣傳,將精神病資訊普及化,促進市民對精神健康的認識和了解,鼓勵公眾人士關注個人精神健康之餘,亦能夠接納精神病康復者,協助他們融入社區。

總的來說,「全面的精神健康公眾教育需要包括:教育市民對精神病知識、社區共融、關注照顧者、反歧視及關注精神病患者的公民權利。」(推動精神健康政策聯席意見)目前香港的精神復康服務,為了順應社區照顧的方向發展,精神健康公眾教育工作的推廣層面絕對有待加強,「公眾教育需要持久及全面、跨界別、系統化,並以社會不同階層為對象」(恆康互助社,2007) ,調撥額外的資源與專職人手,才能配合精神復康服務整體發展的長遠方向。



前文見本報九月十八日
明愛青少年及社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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