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委會回應居權案

期數
3529
刊登日期
2011.10.07
主曆
主曆 2011 年 10 月 09 日

(本報訊)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九月三十日發表聲明,回應高等法院就外傭居權案件的裁決,呼籲社會公平對待外傭及消除歧視。

 

法院九月三十日裁定入境條例對外傭的限制,違反基本法二十四條中居港滿七年可以有永久居民資格的條文;政府隨即表示會上訴。

 

菲籍人士專職司鐸林永基神父(E. Lim)認為,教會可在教育上擔當橋樑角色,分享包容與開放的信息,以消除社會對外傭的歧視。

 

「不少外傭沒有太大意欲申請居留權,她們最希望的是回家。」林神父十月三日對本報說,他歡迎香港承認外傭權利,以跟國際社會看齊,但他擔心以行政手段限制外傭取得居港權,例如修例只准她們留港六年。他認為居權事宜對牧養外傭影響不大。

 

正委會的聲明說,裁決消除入境條例帶來的工種歧視,亦體現香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核心價值,惟部份政治團體對外傭的言論撕裂香港社會,不單只歧視外傭,亦對法院裁決有欠尊重。

 

?正委會要求政府重新檢視及修改現行的外傭政策,包括監管違法中介公司等,以保障外傭和本地工人都獲僱主平等對待。

 

此外,亞洲外傭協調機構九月三十日呼籲社會尊重法庭裁決,不應再挑起反對外傭的情緒,而當局應立即執行法庭裁決,消除法例和社會輿論上的歧視。機構說,外傭待遇仍未能與本地工人享有同等權利,他們要留宿僱主家中,也未享有法定最低工資。

 

法院是次判決,只是讓外傭獲得與其他非中國籍人士平等的待遇,擁有居港的申請權,他們的申請同樣需要經過入境處批核。

 

裁決後,好些政黨和團體十月二日發起遊行,反對外傭享有居港權。(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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