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個「恰好」的家長

期數
3529
刊登日期
2011.10.07
作者
陳偉彬
主曆
主曆 2011 年 10 月 09 日

「你教導孩童應行的道路,待他老年時也不會離棄。」(箴廿二6) 

 

太太的朋友最近換了家庭傭工,擾攘多時,總算安頓下來。事緣印傭為了照顧遠方尚年幼的兒子,於是在合約將滿前請辭,好讓朋友另覓合適人選。對於年幼的兒子,由於自小已由她帶大,難免要作出一番適應。這本是生活中平常不過的事,所謂「天下無不散之筵席」嘛!奇怪的是,太太朋友及其丈夫的反應,叫我反思良久。

 

為了幫助兒子順利過渡,朋友及其丈夫於是輪流每晚陪伴他直至入睡。夫婦這陣子會不期然向兒子懺悔:「爸爸媽媽對不起了你,這麼年幼就要你重新適應新的姐姐,都是我們不好啊!」我聽後不禁愕然。從何時開始,做家長的已被主流價值所牽著鼻子走,連一點自主也沒有呢?既然事件不是他們一手促成,面對並解決就是了,為何夫婦內心竟充斥著內疚及懊悔呢?

 

我想,這也是關乎現今流行的教養金科玉律,就是:「給孩子最好的是家長的本分;絕對不可給幼童任何的陰影,對他們的未來可有嚴重的打擊呢!」現在香港家長最大問題,我認為總是過猶不及!比方說,保護子女是父母的責任,但連一點兒的挫折也要免去,對兒女成長真的健康嗎?又如,不同的生活技能及語言是十分重要,那麼就把兒女的興趣班排得密密麻麻,比成人的更忙碌!這真的恰當嗎?

 

最近讀到區祥江博士的文章( 本年八月七日《時代論壇》),呼籲香港父母要「返回作家長的基本點」,很值得大家咀嚼及反思。他提醒家長,做父母的是幫助兒女找到自己應走的路!能給子女安全的環境及足夠的自由的家長才是「恰好」(good enough),不是「太好」(too good),也不是「不夠好」(not good enough)。怪獸家長/直升機父母都屬於太好的家長,他們會阻礙子女走自己的路!有時候,父母提供最好的給兒女,是無可厚非的;兒女年少不懂選擇,父母為他們選擇,亦在所難免。區祥江指出,問題是甚麼時候父母的想法太霸道,使兒女沒機會走自己應行的道路呢?

 

香港主流的價值和文化,壓根兒就是「太好」的教養哲學!很多時候,當家長做不來,或達不到標時,自自然會產生不必要的內疚及懊悔!結果是,父母為了補償,往往過分呵護和溺愛,最終受害的,仍是我們的子女啊!

 

當然,生活在香港,要做個「恰好」的家長,絕不容易啊!就讓聖經《箴言》的一句,來做我們父母的座右銘:「你教導孩童應行的道路,待他老年時也不會離棄。」(箴廿二6) 也祈求天主的智慧、平安、勇氣及愛,伴隨我們家長為子女所作的每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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