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在行】六千元

期數
3530
刊登日期
2011.10.14
作者
黃翠霞
主曆
主曆 2011 年 10 月 16 日

好友來電郵說年底會回來領取政府派發的六千元,還邀請我一起去消費花掉這意外之財。這項涉款三百七十九億元的派錢計劃源於政府過多的盈餘,即稅務收入大於預期。如何處理這些款項在民間引起極大的爭論,應否退稅,應否設立全民養老金,應否改善社會福利制度等。然而,政府最終選擇了直接的派錢法。

 

要交稅總會有些不情願,因為少了可以自行支配的金錢。福音中「凱撒的就應歸還凱撒」再次提醒我政府的運作,社會財富的再分配全賴稅收。但若政府未能善用稅款改善人民的生活,能否成為我逃避稅務責任的理由,逃避交稅是否是自私的行為呢?我的工作曾經涉及稅務安排,即合法地透過一些步驟,以減低公司或個人的整體稅務負擔。這是合法地減輕公民責任,但我又經常有些疑問,合法是否合理,是否合乎道德和倫理價值?省下來的錢又該如何運用?

 

福音中「天主的就應歸還天主」,說起來是理所當然的。但主日奉獻大多以最低份額完成責任,甚麼特別呼籲、周年奉獻等,卻又不大上心甚至質疑是否必須。更不用說十一奉獻了,這聖經上的話,從來都沒有實踐過!面對街頭募捐多少次因懷疑其可信性而掉頭離去,真的是合理懷疑,還是不願意付出而找藉口呢?

 

不經意地我早已在心中篡改了福音,將「凱撒的就應歸還凱撒;天主的就應歸還天主」變成了「凱撒的應該歸我,天主的也應該歸我」。那麼,我就是主,就可以實現我的理財大計,可是為何計來計去都好像不足夠可以讓我盡情地吃喝玩樂!幸好天主卻不斷地提醒我說:「糊塗人哪!今夜就要索回你的靈魂,你所備置的,將歸誰呢?那為自己厚積財產而不在天主前致富的,也是如此。」

 

此刻,我要好好考慮如何明智地運用凱撒歸還的六千元,開始藏富於天的理財計劃。神父曾說過天主的應歸還天主;凱撒的也應歸還天主;因為一切都是來自天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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