憶念梵二:「優良傳統」與「合法進展」(八)

期數
3535
刊登日期
2011.11.18
作者
恩保德
主曆
主曆 2011 年 11 月 20 日

往後的多個世紀,一連串不同的教堂建築風格出現:有修道院式的、羅馬式及哥德式的教堂等;每一風格都反映出當時基督徒所處的獨特境況。這些建築風格被傳到非洲、亞洲等地,到處顯露出歐洲的基督宗教面貌。同樣的境況在東方教會出現,東方禮的傳教士所到之處,便以東方教會的風格建築教堂。中國的教堂建築為以上所述的一個典型例子;受歐洲傳教士影響的地方,便按歐洲風格建築教堂;受東方教會傳教士影響的地方,便按東方禮的風格建築教堂。

《禮儀憲章》第123節最能表達梵二的開放精神:敞開窗戶,讓新鮮空氣吹進教會內。請細讀以下與上述歷史相反的一段:

「教會從來沒有把某一種藝術風格,看作是本有的,而是就各民族的特性與環境、就各派禮儀的需要,採納了各時代的作風,而形成了歷代彌足珍惜的藝術寶藏。連我們現代的、各民族各地區的藝術,在教會內仍可自由發展,惟一的條件,是對聖堂和神聖典禮,保持應有的尊重與敬意;如此,則可以在歷代偉人對教會信仰合奏的光榮之曲,也增加新的聲音。」(禮儀憲章123)



以下是《彌撒經書總論》對此的回應:

「因此,教會不斷借助於高貴的藝術,並採納各民族及地區的藝術風格。尤有進者,教會不但努力保存歷代藝術珍品與寶藏,而且在必要時,致力於適應新的需要,並促進符合現代觀念的新藝術創作。因此,在委任藝術人才,及為聖堂選擇藝術品時,應探求真正的藝術精粹,為能培養信德與虔誠,並與原定之目的和所表現的真理相符合。」(彌撒經書總論289)

當興建新堂時,梵二的教長們強調《禮儀憲章》的中心思想:

「在建築聖殿時,務必注意,便能適合於禮儀行為的執行,以及信友的主動參與。」(禮儀憲章124)



《彌撒經書總論》更有以下的論述:

「所以聖堂或其他敬禮場所,應適合舉行神聖禮儀,並有助於信友主動參禮。」(彌撒經書總論288)

聖堂的內部為信友聚集的地方,其建築及室內設計必須提升信友對耶穌臨在其中的意識,並使信友的聚會能配合耶穌光榮天主及聖化信友的心意和工作(禮儀憲章7)。與此同時,聖堂內的一切布置也必須使信友明白教會作為天主子民的形象,擁有一種緊密團結、而又有聖統秩序的結構,可由不同的職務顯示出來。《彌撒經書總論》申明:

「為舉行彌撒而聚會的天主子民,擁有一種緊密團結、而又有聖統秩序的結構,這可由彌撒每部分的不同職務和行動顯示出來。所以聖堂的一切布置,理應顯示出參禮團體的面貌,並讓所有參禮者,能有條不紊地善盡各人的職務。信友和歌詠團的位置,應能幫助他們更容易主動地參加禮儀。主祭、執事及其他輔禮人員的位置,設在聖所(presbyterium 祭台間)內。共祭司鐸的座位也設在聖所內;若共祭者人數太多,他們的座位也可設在聖堂另一處較接近祭台的地方。」(彌撒經書總論294)

聖堂建築物內具象徵意義的永久設施是:祭台、讀經台、有聖洗池的施洗所、修和聖事所用的地方、聖體櫃、主祭的座席、信友的長椅、聖詠團的座席及放置聖像的地方等。     
                               
「上述一切,雖然應突顯出聖統的等級與各種職分,但同時亦應促成一種緊密而團結的一體性,好能清晰地表達出全體神聖子民的合一。敬禮場所及其布置的特色與美觀,都要能引發虔誠,並顯示所慶祝奧跡的神聖性。」(彌撒經書總論294)

所有這些設施是在禮儀慶典中,耶穌基督臨在的象徵,不應如展覽館般讓人一件一件的欣賞。在禮儀慶典中,耶穌,藉著不同的標記,聚集我們、向我們說話、滋養我們,或與我們一起祈禱。在聚會中,從讀經台至祭台,象徵耶穌與祂子民的相遇。

在奉獻新堂的祈禱中,我們祝願這聖堂建築物能成為「在世上旅途教會的特別象徵,及居住於天上教會的形象。」《禮儀憲章》簡單地說出:


「在人間的禮儀中,我們預嘗那天上的禮儀。」(禮儀憲章8)

 


系列之廿七/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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