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視職業介紹所剝削印傭問題

期數
3535
刊登日期
2011.11.18
作者
羅佩珊
主曆
主曆 2011 年 11 月 20 日

隨著香港的經濟發展及雙職家庭的增多,本港家庭對外傭的需求相當殷切,現時多達二十萬個家庭聘有外傭,其中在本港工作的印傭人數近年顯著增加,達十四萬人,佔現時外傭總人數的一半,並超越菲籍外傭,成為在港工作的外傭中的主要社群。

這些來自印尼的工人離鄉背井,為的是想賺多一點錢去改善家人的生活。可是,她們在港的生活及工作並不如意,不少更遭到當地及本地的職業介紹所剝削,但為了養活家人,她們即使在工作期間遭到剝削或苛待,也選擇啞忍,不敢投訴。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與教區菲籍牧民中心(及其他亞洲勞工及少數族裔)於本年十月發布的「印尼籍外傭在港工作狀況調查」中發現,受訪印傭一般年齡較輕及教育程度較低。即使逾八成五(85.2%)受訪印傭表示對本港的勞工法例有所認識,但當遇到勞資剝削時,只有不足一成(6.3%)表示會作出投訴。調查亦揭示,超過九成五(95.6%)受訪印傭被職業介紹所超收中介費,金額高達二萬一千元,費用大多分七個月每月約三千元於工資中扣除。

根據印尼政府的規定,所有來港工作的印傭必須經當地職業介紹所處理其合約及來港的僱傭事宜。但在這限制下,印傭無論在港工作期間中止合約或合約完結後仍會受到職業介紹所的約制,不能自主的轉換或尋找新僱主,職業介紹所因此在每次介紹工作後,都要求收取中介費。這些當地職業介紹所一般與本港的職業介紹所勾結,有的甚至強迫工人與當地或本地的財務公司簽訂貸款合約。當外傭無力償還貸款,財務公司便會滋擾外傭在印尼的家人及其在港的僱主。

印尼政府卻一直縱容當地職業介紹所的做法,香港政府也以這涉及當地職業介紹所問題為由,對印傭被職業介紹所剝削之個案顯得束手無策。根據現行法例,本港職業介紹所不得徵收被安排工作的人就業後超過第一個月工資的百份之十的佣金,外傭卻往往被超收款項。現時在港工作的外傭每月薪酬為三千七百四十元,但經職業介紹所剝削後,七除八扣後,每月工作的收入只有數百元,其他生活所需也只能勉強應付。

教會的社會訓導就移民勞工的保障方面曾指出,「應該盡一切的努力,以確保移民個人、家庭和社會生活的福利,無論是在他所到的國家,或是在他所離開的國家。」(《工作》通諭23)因此,我們希望印尼政府正視問題,停止一切不合理的外傭輸出政策。同時,本港政府應加強對職業介紹所的監管,主動調查涉嫌違反法例及向外傭收取多於訂明佣金的職業介紹所,並把違反法例的職業介紹所列作黑名單,以便僱主及外傭參考。

 


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供稿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