憶念梵二:「優良傳統」與「合法進展」(九)

期數
3536
刊登日期
2011.11.25
作者
恩保德
主曆
主曆 2011 年 11 月 27 日

為今日社會,應考慮每一國家的不同生活水平;若聖堂要容納許多信眾,更應考慮長者、嬰孩、殘障人士等的需要,為他們提供寧靜的氣氛、方便他們進聖堂的通道、適合的光線以及音響系統、空調、保安、?生設備、停車場及其他所需的服務。《彌撒經書總論》建議:

「為了符合現代的需要,聖堂及其環境的合宜設計,不但要顧及直接與舉行神聖禮儀有關的一切,還要考慮到信友的方便,及會眾聚會場所通常應有的設施。」(彌撒經書總論293)

除上所述,我們更應謹記《禮儀憲章》的勸籲:

「各位當權人在提倡促進真正的聖藝術時,應設法注意高雅,而非奢華。對於神聖服裝與飾物,亦應如此。」(禮儀憲章124)



《彌撒經書總論》補充說:

「聖堂的裝飾,首重高雅樸實,而非炫耀奢華。在選擇裝飾的材料上,應採用真材實料,藉以陶冶信友,並關注整個敬禮場所的尊嚴。」(彌撒經書總論292)

聖堂的內部空間主要是為聚集已領洗的信友及慕道者之用;可是,我們必須謹記,在香港或在中國大陸,未領洗人士也喜歡參加禮儀,彌撒、洗禮、婚禮、喪禮等。有些丈夫會陪伴他的天主教妻子兒女去聖堂,許多年後才願意領洗;也有未領洗的男女朋友拍拖一起去聖堂,或一些自小就讀天主教小學,沒有領洗,但習慣性每主日到聖堂的。禮儀和聖堂的氣氛常發出歡迎的溫暖訊息,邀請他們到聖堂來。



另一重點是新堂的外圍空間設計:

建築新堂奠基禮用的基石所處的特定地方標誌著該堂建基於那地及那文化當中。聖堂的建築物必須與周圍環境及本地文化相協調。在基督徒屬少數的國家,聖堂建築物是福傳的重要工具。這建築物必須顯露出邀請人進來的氣氛,給人和平洋溢的感覺。聖堂外圍空間必須與內部設計相配合,令人察覺到這是一個共融與服務的團體。新聖堂建築物表示這裡的團體需要使用這建築物,這建築物屬於這教區,這教區屬於她的母堂 ——主教座堂。堂區與教區緊密相連,一如《禮儀憲章》說:「大家要深信,天主的全體子民,完整地,主動地參與同樣的禮儀行為,尤其是參與同一感恩禮、同一祈禱:由司鐸團與職員圍繞著主教所主持的同一祭台,實在是教會的主要表現。」(禮儀憲章41)

可惜的是:在基督徒屬少數的國家,天主教堂與基督教堂的建立,令人困惑;更成為教會合一的反見證,亦是福傳的嚴重阻障。



(4)祭台、讀經台、聖體櫃及施洗所

《禮儀憲章》第七章對修訂教會法典及規則有以下令人關注的描述:

「有關製造神聖敬禮外在事物的教會法典及規則,尤其關於聖堂的建造、祭台的形式、聖體櫃的尊高、位置與安全、聖洗池的配合與地位、聖像、裝飾、陳設的適當處理。連同禮典書冊,按照第二十五節規定,盡快加以修訂:凡不適合新訂禮儀者,應予修正或廢除,而能有助於促進者,則加以保留或新增。」(禮儀憲章128)

在此,我希望論述一下祭台、讀經台、有聖洗池的施洗所及安放聖體的地方;因為這是近數年來極具爭議的論題。為解釋及履行梵二精神,《彌撒經書總論》就有關祭台的設立,這樣說:「設立祭台時,在可能範圍內,應盡量使它與牆壁分開,以便司祭等易於環繞行走,並能面向會眾舉行感恩祭。再者,祭台的位置,應是整個信友團體注意力自然集中之處。通常,祭台應是固定的,並應舉行過奉獻禮。」(彌撒經書總論299)

在過去的日子裡,差不多四百年之久,祭台是貼近牆壁的,這點只有老一輩教友才見過。其實,這亦不是慣常規定的做法,就算在羅馬的各大殿,包括聖伯多祿大殿,也不是這樣。特倫多大公會議對聖堂建築及敬禮用具也沒有明文規定;不過,有關聖體的天主教傳統教義(當時基督教所否定的),如:聖體的祭獻本質及基督在感恩祭後祝謝了的餅酒形下實體而持久的臨在;在確認該傳統教義時,即給予修築新堂及復修現存的聖堂清晰明確的神學指引。


系列之廿八/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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