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筆容辭】締造共贏,建設安全美觀的小販區

期數
3542
刊登日期
2012.01.06
作者
葉寶琳
主曆
主曆 2012 年 01 月 08 日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旺角花園街大火後,政府對排檔嚴厲執法,食物及衛生局並於去年十二月十三日開展為期兩個月「小販固定攤檔的管理」制度的諮詢,建議從此引入釘牌制度,有關諮詢倉卒,今年二月十二日即止。

本會就食環局的建議內容,聯同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梁志遠博士,於去年十二月在全港其中五條固定排檔主要街道,包括旺角花園街、廣東道、深水埗、中環及灣仔進行問卷調查,訪問了二百四十五位排檔小販,以了解他們對政府建議方案之意見。

雖然近日食環署強調嚴謹執法,但我們的調查發現,不論於那一區,小販們都面對小販管理隊指引不清、執法不一的情況,被訪者表示多次向前線執法人員查詢亦不果,令小販們無所適從。

訪問過程中,我們發現小販並非只自私地只管自己生計,漠視公眾安全,如對政府的一些消防建議,即使未知詳情安排,他們也甚表歡迎。超過五成被訪者傾向贊成政府建議過夜存貨只放於防火攤檔內(53.3%),就算政府要求「留架不留貨」,他們也會接受。超過六成被訪者傾向贊成政府建議安裝消防裝置(61.8%),認為可改善防火安全。

就政府的建議,超過九成被訪者傾向不贊成政府建議引入釘牌制度(93.9%)及政府建議「三個月內違例六次即會釘牌」(91.5%)。被訪者認同對嚴重違規者(政府定義為分租攤檔、非法駁電及提供虛假資料三項)加重罰則,卻不應釘牌。超過八成被訪者傾向不贊成政府建議朝行晚拆(86.6%),他們反對的原因其一是建議會為附近居民帶來噪音問題,另一方面也難以實施。同時,被訪者指出納入釘牌制度違例事項的內容不切實際,很容易就會於三個月內觸犯滿六次,無異於令小販消失。事實上,小販亦有別於食衛局周一嶽局長所用以作同類比較的室內街市販商,小販牌已有近四十年沒再發,街頭小販被釘牌後便不能再申請,可見懲罰的力度嚴重得多。

近七成被訪者傾向贊成成立小販市集管理委員會(69.9%),為小販區管理尋求不同社區持份者的參與和共識。這是由灣仔市集關注組多年前開始建議,由區議會代表、政府部門代表、住戶代表、小販代表成立,專責協商討論當區小販市集的管理安排。雖然這建議沒有具體內容,但仍有被訪者支持,反映過去的地方行政機構太缺乏小販聲音,他們沒有正常渠道表達意見。

是次諮詢涉及不止全港數千檔排檔,更影響廣大消費者及居民,但食物及衛生局至今仍沒有一份正式的諮詢文件,只是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而且由公佈至截止只是兩個月,期間橫跨聖誕和新年的長假期,實在難以作出有效諮詢,因此政府實應延長諮詢期。

我們認為,小販亦是是次火災的受害者之一,政府不應在案件尚未調查完成之前,就把治安和消防的責任全推予小販身上,並以倉促的諮詢方法和時間來回應。小販是基層自主生活的基礎、自力更生的出路,也是草根人士賴以消費的場所,管理得宜更是本港旅遊的賣點,「如果經濟活動是為服務他人,則可能成為人類弟兄關係的發祥地及眷顧人類的訊號。經濟活動是人們互相實行與他人往來、承認他人權利、互相服務並肯定人格尊嚴的機會。」(《八十週年》公函#46)。我們相信,建設安全美觀的小販區是可能的。

 

正義和平委員會 http://www.hkjp.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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