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道 自在】外傭是近人嗎?

期數
3546
刊登日期
2012.02.03
作者
李建元
主曆
主曆 2012 年 02 月 05 日

法庭判決外籍家庭傭工依法有權申請居留,卻因此引發了激烈的爭論。我們不禁要問: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要說「同根」,並不一定指有血緣關係或同國家民族。說大家「同根生」是因為大家都經歷了同樣的處境,有同樣的身分和角色。當然,從信仰的角度看,大家更是兄弟姊妹,都是天主的兒女。

我們的父母輩有很多都是因戰亂而到香港的,是難民、是異鄉人,可能有人當苦力、傭工,可能目不識丁、一窮二白、兩手空空。當然也有人既有資金,又有學識。不過如果「本地人」規定你只可以打工,人工少而又工作時間長,不能居留,工作做完就立即要走,不准享有本地人的權利,我們的父母輩當年可以努力建家立業,我們還會變成「香港人」嗎?我們要求這個社會提供各種機會讓我們成長,爭取開放、公平、包容的環境,現在我們享受著成果,卻拒絕用這樣的原則去對待其他人。我們認為自己的工作是貢獻,因此有權享用資源和福利,卻無視其他人的貢獻,拒絕共享資源。外傭為整個社會服務,照顧老弱幼小,讓香港家庭得以健全成長,增加就業、改善經濟,但我們卻阻止他們為照顧自己家庭而爭取改善待遇。這簡直是「過橋抽板」、忘恩負義,搾取了勞動力,將貢獻和成果據為己有,是非常貪婪的剝削。

當年很多華人都到外地謀生和發展,每每遇上歧視、剝削、各種無理的限制等情況。世界各地差不多任何角落都有華人,他們落地生根,建設社區,對當地社會多有貢獻。很多國家和地區對於以往曾經歧視或限制華人權利都已表示反思或作出道歉。香港人也有移民潮、經歷過殖民地時代,對於歧視、剝削、白眼,應該深惡痛絕。如果我們無視他人的工作尊嚴,不懂得尊重他人的權利,到頭來我們一定自食其果,令努力爭取的平等包容條件倒退。我們排斥別人,反過來一定也會有受人排斥的時候。我們必須謹記整個社會的發展有賴所有人都有發展的機會,彼此共融才有共同的發展。共融是因為我們是兄弟姊妹,大家都是天主的兒女。

撒瑪黎雅人與猶太人素有積怨,撒瑪黎雅人更因種族的關係,一直被猶太人歧視。但在「慈善的撒瑪黎雅人」比喻中,當司祭和肋未人對受傷的患者無動於衷時,這個備受歧視的撒瑪黎雅人卻毫不猶豫地「動了憐憫的心」,並妥善地幫助了他。當耶穌再次問「誰是那遭遇強盜者的近人」時,法學士也只好回答「是憐憫他的那人」。在此無意將撒瑪黎雅人比喻為外傭,但比喻再一次提醒我們,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不是因種族和階級而界定,而是由人的行動建立起來的,若我們只為保著自己的利益,像司祭和肋未人般,他們總有替自己辯護的理由,置傷者於不顧,但若每個人都如此,就不能建立真正的「鄰舍關係」,更遑論做到「愛近人如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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