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勃拉姆斯的德語「安魂曲」(上)

期數
3551
刊登日期
2012.03.09
作者
區華勝
主曆
主曆 2012 年 03 月 11 日

在去年十一月刊登的「今夕吾軀歸故土,他朝君體也相同」一文中曾提及到勃拉姆斯(J. Brahms,或譯布拉姆斯)的德語「安魂曲」(Deutsches  Requiem)。此曲將於四月九日由香港聖樂團在文化中心演唱。我想在這裡將此宗教音樂史上的偉大作品介紹一下,一是關於它的經文,一是關於它的樂章。

(一)

顧名思義,此曲的經文是德語,它們全是由勃拉姆斯本人根據馬丁.路德所譯的聖經選取出來的,分成七組,也即是七個樂章:(一)瑪五4,詠一二六5﹣6;(二)伯前一24﹣25,雅五7,依卅五10;(三)詠卅九5﹣8,智三1﹔(四)詠八四2,3,5;(五)若十六22,德五一35,依六六13;(六)希十三14,格前十五51﹣52,54﹣55,默四11;(七)默十四13。

這些從新舊約聖經不同章節湊合成的經文所塑造出來的是一幅死亡神學美妙的拼圖。它的主題明確,它的線條清晰:它論的不是任何人,它論的是在主內死去的人「在主內死去的人是有福的」﹔在這裡,是天主向信祂的人說話「像母親撫慰她的兒女」﹔在這裡,人向他的造主獻上稱揚和讚頌,因為祂創造一切,而死亡最終會被得勝。

與勃拉姆斯德語安魂曲的經文相比,天主教傳統的拉丁安魂彌撒的經文就顯然遜色了:綜觀它的全部經文只有四節直接取自聖經(詠六五2﹣3,詠一一二6﹣7),其餘的是禮儀作者對默示和末世文學的演釋,甚至不惜參入偽經 (如二世紀的《亞巴郎遺囑》)的材料以將就初信主的外教人﹔它故意刻劃大天使聖彌額爾超度亡魂甚或拯救亡魂出地獄的角色 (見「奉獻經」),因為當日不論羅馬人、凱爾特人或日爾曼人都各有類似這樣司陰府的神明。

「繼抒詠」是安魂彌撒中最有特色的經文,它的作者身份不明,有謂是六世紀一位隱修士,有謂是十三世紀的Thomas of Celano。「辭靈經」可說是「繼抒詠」的縮形,它們都大力描述末世公審判的恐怖情景:「震怒的日子」、「可怕的日子」、「十分苦澀的日子」﹔在這種背景的襯托下,教會替亡者或亡者為自己向天主 (身為判主的耶穌),懇求寬恕生前所犯罪過,俾能脫離永罰而進入永生。顯然作者是個詩人而非神學家,他的構思欠缺精密,前後不符,他忘記了救恩是有時限性的:「門」一關上就不會再開了。

從上述彌撒的經文看來,亡者一直徘徊於對上主的信賴與恐懼的徬徨中,其實這正代表著經文作者自己的心境。然而這心境畢竟是有問題的,它不禁使人想起若望一書的話:「天主是愛,那存留在愛內的,就存留在天主內,天主也存留在他內。我們內的愛得以圓滿,即在於此:就是我們可在審判的日子放心大膽,因為那一位怎樣,我們在這世界上也怎樣。在愛內沒有恐懼,反之,圓滿的愛把恐懼驅除於外,因為恐懼內含著懲罰﹔那恐懼的,在愛內還沒有圓滿。」(一若四16b﹣18)

難怪乎傳統安魂彌撒「專門部份」(Proprium)的經文在梵二禮儀改革後完全被取消,以致上世紀七十年代後的教友對此無從知悉了。

(二)

勃拉姆斯開始譜寫他的德語安魂曲時,剛好是廿三歲。那年,他的知心好友暨音樂老師舒曼及他的母親相繼離世,使他十分傷感。然而今日我們有的安魂曲的七個樂章並不是一氣呵成、而是經過十三年幾經修改和增添的功夫才完成的。

第一樂章為F大調,先以圓號、低音提琴,繼而以大提琴及中提琴細語綿綿地引進四聲合唱:「哀慟的人是有福的」。雖然在樂章中有輕快的段落,如:「必含笑獲享收成……載欣載奔,回來背著禾捆」,有豎琴及弦樂器以快拍和弦上下相隨,但這只是瞬間一現而已,全章大部份是籠罩在一片愁雲哀霧中。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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