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生活:生活的基督

期數
3554
刊登日期
2012.03.30
作者
馮一鳴
主曆
主曆 2012 年 04 月 01 日

爺爺在我很小的時候就離世,對他印象比較模糊;嬤嬤在我的腦海裡頭,印象即比較鮮明。大部份有關他們的事情,都是爸爸媽媽告訴我的。這些片段,小時候聽了,總是覺得奇怪,甚至覺得爺爺、嬤嬤怎麼那樣「笨」,老是讓人佔便宜!

三十年代,爺爺從鄉下來到香港,在中環結志街經營洗衣店。我懂性的時候,洗衣店已沒有經營,但是爺爺、嬤嬤與伯父等還住在那裡。記憶中,爺爺的家門口已經變成小販攤檔林立的市集,既濕滑又髒亂,其中一位表親就在那裡賣菜。因為沒有牌照,遇上市政人員巡邏,他們就急忙把攤子收起,躲進爺爺家裡;於是,已經狹小的地方就再進一步擠迫。

當時,爺爺嬤嬤絕不富有,但不知為何能如此包容。媽媽說,二次大戰前後的一段日子,嬤嬤往往在做晚飯前,都要數一數有多少人,因為很多時會有些從沒有見過面的親戚從鄉下出來,只拿著爺爺的地址,敲門說自己是鄉下某某人的孩子、表親甚至是朋友,來香港投靠他。於是,洗衣店那張幾米長的工作?,晚上往往變成睡床。爸爸媽媽說,爺爺嬤嬤從來沒有認為自己地方不夠、從來沒有要任何一位從鄉下來的親人朋友離開,總是笑著跟他們說:「不嫌棄就暫時在這裡安頓啦!」然後讓他們在家裡留宿,一直到他們找到工作、找到住所。嬤嬤總是笑著,從不擔心似的,鄰居問她今天買了甚麼做晚飯,她可以笑嘻嘻的說:「沒甚麼,就蒸一下鯪魚排骨啦!」嬤嬤的意思不是蒸鯪魚和蒸排骨,是蒸鯪魚的那一排骨;因為鯪魚肉都給割下來作鯪魚球去了,剩下的骨頭,一兩毛錢一大盤,沒有人要,嬤嬤就買來做晚飯。

爺爺嬤嬤展示出的,正正就是包容、犧牲和分享。「因為我餓了,你們給了我吃的;我渴了,你們給了我喝的;我作客,你們收留了我。」(瑪二十五35)真真正正把基督精神在困苦的生活當中展現出來。爺爺嬤嬤都不是教友,也沒有機會認識天主,但他們的生活態度,卻比基督徒更基督徒!

家中另一位生活得比基督徒更基督徒的是我太太,她不是教友,也沒有每個星期與我們一起參與彌撒;但她卻可以令女兒從小就主動參與主日彌撒,不用強迫。女兒小時候跟很多孩子一樣,認為星期天早上應是睡眠的時間,或者是到外面玩的好機會,要去彌撒,極不願意。幸好女兒是個非常理性的人,於是太太就跟她講道理。有次,女兒又跟我爭論星期日去彌撒是否浪費時間,吵得開始有點火藥味時,太太不慌不忙的跟女兒說:「天主每個星期給你一百六十八小時,都是白白給你的,難道你用一小時來聽天主的說話都不願意?那是一整個星期的零點六個百分點都不到啊!」女兒聽後,靜了下來。

現在女兒已經大學畢業,每星期都參與彌撒,也參加一些信友團體青年組的活動;就是她自己獨個兒到美國當交換生的時候,也到當地的堂區參與彌撒與其他活動。太太當時給女兒說的話,不但影響女兒靈性上的發展,而且也影響我;她當時說的道理,值得記在心裡,反覆思量。

無論甚麼時候,都有天使在我身邊幫助我、保護我、啟導我。天主對我真好,一切都白白賜給我,包括一位好太太。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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