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在行】效法慈悲的救主

期數
3556
刊登日期
2012.04.13
作者
羅偉聰
主曆
主曆 2012 年 04 月 15 日

筆者家中一對小姊弟玩耍時,常會向手拿玩具的另一方說:「係我?」,然後便試圖把玩具搶回來,對方會緊握不放,所以很難成功。「係我?」這話非常簡單和普通,卻表明了他擁有物件的主權,且不容對方拿走。因此,通常他們都互不相讓,最後無論誰爭到玩具,多數另一人(有時是兩姊弟)來到父母面前哭訴,說對方奪了玩具。

今天讀宗徒大事錄,印象深刻。聖經記載:「凡各人所有的,沒有人說是自己的」,即沒人說「係我?」,縱然物件原屬某某,但某某自願把物件交給宗徒,讓宗徒按每人所需作分配。為何這班人可大公無私?他們是否被迫的?是否有某人開始這樣做,其他人覺得「不好意思」才跟著做?

筆者相信,世上沒有力量能夠推動人作出這樣無私的奉獻﹣﹣除了有人曾為你作過更大、更無私的犧牲。原來,這些信徒都因耶穌的聖死而灰心,但因著耶穌基督的復活和顯現,並賜予了他們聖神的愛與共融,令他們感受到生命重新了,所以他們以言以行,效法慈悲的救主,作出這樣的奉獻。他們純粹是出於個人的自由和對別人的關愛,拿自己所有的,與其他有需要的人一起分享,並為主耶穌的復活作證。

反觀我們的社會,無論經濟和政治都只惠及小數人,沒促使所有人都能共享財富,「貧者愈貧、富者愈富」,也沒有特別考慮貧窮人的需要。

改善貧富懸殊是我們每個人(特別是基督徒)的責任,因為我們感受到慈悲的天主,以耶穌的性命贖回我們。經過了與主同死、同埋、同復活,我們已成為新的人,正如聖若望所說:「幾時我們愛天主,又遵行他的誡命,那就知道我們也愛天主的子女。」我們與其他人因耶穌的救贖,成了兄弟姊妹,都享有尊嚴和應受平等的對待。

在家中,當小姊弟爭玩具時,筆者作為父母便要介入,或問問他們:爸媽買玩具回來,為的是甚麼?他們怎樣才能夠一起玩耍?或與他們一起制訂規則,好使他們互相禮讓。在社會中,政府亦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去介入,釐清經濟和政治活動的指向,是為每個人的益處,政府更要將權力下放,好讓每個人都有均等的機會,參與經濟活動及政治決策,並建立有利條件,鼓勵基層和民間組織參與,使每個人都能融入社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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