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言樂仁】聖經問與答:聖經是信仰的準繩
問:我們聽說聖經(舊約和新約)是基督信仰的「準繩」,這是甚麼意思?天主教徒所接受的某些信理或教導,例如聖母升天和聖母無染原罪等等,在聖經裡卻沒有清楚的說明。如果這是真的,怎麼能說聖經是我們宗教信仰的「準繩」呢?
答:梵二大公會議頒布的「?示憲章」肯定教會將一如既往地尊重聖經和聖傳,將其視為信仰的最高原則。
「啟示憲章」聲稱:「教會的一切宣道......應當受到聖經的養育與統轄。」(21)換言之,在我們理解和接受天主的啟示,及天主拯救世人的教導上,聖經則是我們的規範和指南。這就是聖經成為基督信仰準繩的意義,也表示真正的基督信仰教導不會相反聖經。但這不等於說基督信仰裡每一個真正的信條都必須在聖經的經文中找到。
既然我們相信,聖經是由聖神的引導以人類語言向我們傳達天主的話,那麼,聖經是不會有錯誤的。正確的解釋應是:任何教會以權威發出的訓導是不會與聖經有矛盾的,而我們相信這一切是由同一聖神所推動的。
因為聖經由聖神引導之下寫成,所以我們相信閱讀和詮釋聖經也必須受到聖神的引導。通常有三個標準可保證詮釋的正確性:一、必須能反映聖經內容的整體性和一致性。二、必須與整體教會的生活傳統和諧一致,因為教會傳統在歷代以來一直由聖神所啟導並支持。三、必須尊重所謂「信仰類比」的原則,即信仰內各個教導之間的和諧及相關性。我再說一遍,基督信仰裡的這一個教導決不可能與另一個教導互相矛盾,否則,其中一個便是錯誤的。
那些質疑某些真理的人常常會問:「你能在聖經哪裡找到?」也可用上述來解釋。如果那項真理整體來說並不相反聖經內容,並符合上述那些詮釋的標準,即是與信仰的其他教導和基督信仰的生活傳統互相一致,與聖經的整體內容沒有衝突,那麼,這一項教導可以被接受,且不會破壞聖經在基督信仰中的準繩作用。當然,這種情況在基督宗教史上常常發生。
至於教會怎樣詳述聖經的重要地位,大家可以閱讀「啟示憲章」(特別是第12和21段),和天主教教理中論聖經的文章(卷一,第一部份第三條)。
樂仁出版社供稿 bibleclare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