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道 自在】港鐵「可加可減」機制的荒謬

期數
3558
刊登日期
2012.04.27
作者
羅佩珊
主曆
主曆 2012 年 04 月 29 日

港鐵在錄得一百四十七億港元巨額盈利下,今年又再按「可加可減」機制宣布加價百分之五點四。這次是港鐵連續第三年加價,增幅也是歷來最高,累積加幅已達一成。「可加可減」機制原意是以客觀且透明的指標調整港鐵票價,但機制推出五年,卻有加無減,令人覺得「可加可減」機制的荒謬。

在「可加可減」機制的方程式上,「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只能反映物價的升跌,卻不代表市民工資及其承擔能力有相應增加,反之物價持續飊升,已削弱市民的購買能力。最低工資雖已實施,但在工資增幅難抵通脹下,市民工資並沒有實質增長,而港鐵的加價只會進一步推高通脹,加重市民的生活負擔。

以「運輸業工資指數」計算港鐵的員工成本亦名不符實。根據港鐵最新的二O一O年報,員工薪酬於二OO九年至二O一O年間增幅只百分之零點三二,這遠低二O一O年百分之一點五的「運輸業工資指數」,顯然港鐵的員工成本被不合理誇大。同時,政府容許港鐵在票價調整時把「生產力因素」在二O一三年前剔除,是低估了港鐵的回報能力。二OO七年兩鐵合併後,雖然曾調低票價,但港鐵已直接因合併而提高生產效率,而沿線店舖租務及上蓋物業發展也為其帶來龐大的收益。因此把「生產力因素」鎖定為零是過於保守。事實上,港鐵過去的盈利中,三至五成便是來自物業收入。

港鐵去年已發生多宗大小事故,服務質素惡劣,在這情況下仍執意大幅加價,自然難以服眾。即使港鐵承諾日後推出票價優惠及增設公用設施,但只屬小恩小惠,因前者的使用多設有區域或時間限制,未能惠及所有乘客,而後者只不過是公關策略,目的是減低市民的不滿情緒,最後更怕是港鐵借此大條道理增加票價。最諷刺的是「可加可減」機制是自動調整機制,無論市民如何反對,港鐵仍可一意孤行,毋須經行政會議批准而肆意加價,政府也無力監控。

我們認為,港鐵作為全港最大型的公共交通機構,在賺取利潤的同時,還應顧及公眾利益及承擔企業社會責任。政府作為港鐵的最大股東,也有責任監控港鐵的加價申請及服務質素。我們敦促政府盡快檢討「可加可減」機制,加入市民承擔能力、港鐵地產及營商項目利潤與服務質素等考慮指標,使機制更能反映港鐵的實際營運情況及市民的購買能力。更重要的是政府應重掌把關職能,港鐵的票價調整建議必須由行政會議及立法會作最後審批,以防止不合情理的加價申請。

 

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
政策研究幹事羅佩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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