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鐘教理】認清自己的尊嚴

期數
3559
刊登日期
2012.05.04
作者
余偉華
主曆
主曆 2012 年 05 月 06 日

基督徒,你該認清你的尊嚴。( 聖大良一世)


358. 人位格的尊嚴的根基何在?

人位格的尊嚴,歸根結柢,在於人是按照天主的肖象與模樣而受造的。人天生賦有一個精神的、不死不滅的靈魂,有理智和自由的意志,人的位格是導向天主,並蒙召靈魂和肉身一起承受永遠的真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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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我們說肖像和模樣,多是指我們的外表和儀容,但當我們講論人是天主的肖像時,卻不是指人外在的模樣,而是指人之所以為人的「模樣」,因為人內在的要素遠較外表重要。這不單是一個信仰的問題,更是古今中外哲學家都曾探討過的問題。究竟怎樣做人才算是一個真正的人呢?

從前的希臘哲學家將人定義為「有理性的存有」,而教理則指出人天生具有理智和自由的意志,理智使人有能力思考和理解事物的法則和秩序,辨別是非;而意志則給予人自主的能力,能運用自由,去尋求真理和美善。人和動物不同之處是我們有思考能力,並且有控制自身行動的能力。我們能明白到為生活,我們需要工作來賺取所需,而不是簡單的弱肉強食,搶劫打鬥,而更重要的是,我們有能力去追求美善和愛。

可惜的是,罪惡使人原先的容貌被扭曲,未能展示出原本天主的肖像,而傾向於惡,並容易犯錯。我們因著私慾和貪婪,時常做出破壞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放棄追求美善和愛的行動。可幸的是基督透過他的救贖工程,使人重新恢復作為天主肖像的原始美麗,他亦用其生命顯示出那原本「不可見的天主的肖像」。他要人享受天主的真福,並給予我們恩寵去活出人應有的位格尊嚴。

但在生活中,我們又可怎樣活出和尊重人位格的尊嚴呢?梵二大公會議教導我們,為尊重人性尊嚴,必須「將每個近人視作另一個『我自己』,無一例外,尤其應顧及他的生命,讓他擁有可尊嚴地生活的所需」《現代》27。讓人可尊嚴地生活不是簡單的三餐一宿而已,溫飽固然重要,但是我們也不可以忽略其他的基本人權。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更在《百年》通諭中,詳細地列出了這些權利:「生命權利,其中不可或缺的是嬰兒自成孕在母胎中生長的權利;生長於一個團結的家庭、以及生長在有道德環境中的權利,以利兒童在人格上的成長;發展個人理智的權利、好能自由追尋和認識真理;參與工作的權利,好能明智地運用物質資源,並從工作中獲得供養自己和家人之所需;自由組織家庭的權利,透過負責任地履行性本能、生育及教養子女」。而教會亦認同《世界人權宣言》所列出每個人的基本權利為活出人性尊嚴的重要部份。認清每人的權利並努力加以維護,是我們基督徒倫理生活的根本責任,也是步向真福生活的路途。

本期起,《五分鐘教理》由教理委員會供稿——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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