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委會小販政策研討會

期數
3563
刊登日期
2012.06.01
主曆
主曆 2012 年 06 月 03 日

(本報訊)有關注小販與消費公義課題的基督徒指出,小販因應社會基層生活需要而出現,當局應尊重基層消費需要和讓市民塑造城市空間的權利,不要隨便消滅民間傳統。

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聯同灣仔市集關注組及土地正義聯盟五月六日假理工大學舉辦研討會,題為「從領匯霸權看小販發展」,逾三十人參與。

固定攤位小販區的管理公眾諮詢已於五月七日結束,文件其中引入吊銷小販牌照的建議引起爭議。

會上,天主教徒、文化研究學者馬國明指出,小販是回應社會需要的「有機」產物,他們一直為基層提供價錢相宜的貨品與服務,尤其昔日在荃灣等未有足夠社區設施的新發展區,當局不應把小販這民間傳統的空間愈收愈窄。

「每個居於這城市的人,都有權去塑造城市空間。」馬國明贊同對小販作適量規範,在平衡規管意見與基層需要的前提下,他建議當局採取「折衷」辦法,只讓六十歲以上的長者申領流動小販牌謀生,牌照為期五年,可續至七十歲;並設流動小販禁區,讓他們只在合適的地方擺賣。

他說無牌流動小販以勞力謀生,其尊嚴亦應得到尊重;他以炒栗子的小販為例:「即使小販知道木頭車有機會被充公,部份仍會放置鏡和精緻的木盒,因它們代表了『行頭』和尊嚴。」

曾一年不光顧大財團的龐一鳴認為,消費者應有更大的自主權去塑造社區,他指部份領匯商鋪調高租金,間接助長賣高消費品,而非生活必需品的連鎖店進駐,這尤其影響偏遠地區的居民。龐氏的行動獲不少人和團體響應。

有指小販的文化特色可配合旅遊業發展,基督徒龐一鳴認為,小販政策應著重扶貧幅度,即先要服務最需要小販的基層。他認為當局發牌時可安排小販在特定區域經營,或更詳細訂明規則,以取得公眾認同。

他說好些青年推出具藝術特色的貨品,並互相團結建立網絡,成為「新式」的小販。

花園街小販臨時工作組成員李巧鳳說,花園街小販「排檔」大火後,當局收緊規管,令小販經營困難;李氏建議訂立更清晰和合乎現代營商環境的安排,以及重新發出小販牌照。

目前固定攤位小販牌照可世襲,流動小販牌則不可;兩者皆不再開放申請。

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導師梁志遠博士稱,社會應提供足夠公共空間,包括小販擺賣空間,讓不同經濟模式的活動貢獻社區。

協助天水圍天光墟小販、社區發展陣線黃穎姿稱,當局缺乏小販政策,以致無牌小販難以轉為正規經營。(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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