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道 自在】社會訓導給施政甚麼啟迪?
七月一日梁振英先生將會任命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他今次的當選,改變了以往的政治生態,亦意味著政治勢力的轉換。作為沒有選票的小市民,我們對誰人當選特首不容置喙,但日常生活中,我們卻要承受施政帶來一切的後果。
香港回歸中國十五年,尚未達到全民普選。政制改革雖承諾二O一七年普選特首,但能否達到市民普遍參與,很大程度由下一任政府操控。前任教宗真福若望保祿二世曾明確指出:「民主政制,由於能夠保證人民得以參與政治抉擇過程,及保證被統治的民眾有機會選出向他們負責的統治者,並得在適當時以和平手段更換他們,故此獲得教會相當高的評價」(《百年通諭》46)。要達到一個真正民主社會,一人一票選特首及一人一票選立法會議員,方能令到從政者聆聽公民社會每一個階層的聲音,及在制定政策上向廣大市民問責,否則會面臨被選民攆走。除了有投票權,市民亦應有參選權。設立門檻以篩選候選人,剝奪市民參選的權利,都失去普選的意義。梁振英先生領導的下任特區政府,必須盡快提出二O一七普選方案,讓市民廣泛討論,達到真正普選的共識。
在聖經耶穌受難史上記載了猶太民族當中「有一個名叫蓋法的,正是那一年的大司祭,對他們說:『你們甚麼都不懂,也不想想:叫一個人替百姓死,以免全民族滅亡:這為你們多麼有利。』這話不是由他自己說出來的,只因他是那年的大司祭,才預言了耶穌將為民族而死;不但為猶太民族,而且也是為使那四散的天主的兒女都聚集歸一」(若十一50﹣52)。當時猶太人恐懼耶穌所行的奇跡,會引致羅馬人滅絕他們的民族,因此他們就議決要殺害耶穌。
我們一般人也以為犧牲部份人的利益,以滿足大部分人,是天經地義;可是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認為大眾公益,是所有人和每一個人共同享有的利益(《社會事務關懷》通諭38﹣39)。另一位教宗若望廿三世提出政府要竭力造成一種環境,使每一人都能易於保障自己的權利、履行自己的義務。要維繫公共利益,政府不免干預,但政府必須平衡干預,勿使少數人或社團獲得特權,造成特殊階級;但亦不得因強調保障全體人民的利益,而產生無理的障礙,以致削減一部份人的權利或使他們無法行使權利(《和平通諭》64-65)。因此尊重人權是對大眾公益的最佳詮釋。下一屆政府即將要面對多項問題:雙非孕婦、醫療教育、復建居屋、另一方面由歐洲危機而可能引起的經濟衰退,但同時熾熱的房地產、高樓價、或香港步入高齡社會而極需要的全民退休保障。特首能否持守公義的心、尊重人權、不偏不倚、依法處理每一個社會階層的需要、能否訂定一套合宜的司法框架去規管經濟事務,讓所有人有法依循、公平競爭。
聖經記載了撒羅滿王求主賜給智慧,以判斷善惡,統治百姓(參閱列上三9)。下任特首不僅需要智慧、也需要有愛心;因為教宗本篤十六世認為在真理中的愛德,是驅使人類進步的真正力量,而「公義是實踐愛德的第一步」(《在真理中實踐愛德》通諭5)。配合大眾公益,整個社會,會帶來人全面的進步。要建立一個進步的社會,特首能否參考教會社會訓導,以愛德及公義為全民努力。下任政府官員會否有愛心及忍耐、細心聆聽市民的聲音、開放胸襟、有更好的立論時放下己見、讓香港真正進入一個進步的社會。
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供稿 www.hkccla.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