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執事的聖召

期數
3568
刊登日期
2012.07.06
主曆
主曆 2012 年 07 月 08 日

香港教區於一九九六年成立終身執事專責委員會,一九九七年祝聖了第一批終身執事,共兩人。今年正是教區成立終身執事職的十五周年,至今共祝聖了十五位終身執事,當中一位是未婚的,其餘的均是已婚人士。

聖秩聖事,宗徒時代已有三級,每一級有其專有職務和特殊的恩寵。故此,如有人已擔當著執事的職務,教會應賦予他們這方面的特殊恩寵,這是教會恢復執事職的理由。梵二期間,於一九六七年以大比數通過執行「六品聖職」詔書;一九七二年教宗保祿六世頒發自動詔書,規定終身執事的章則。

教區將於本年七月十四日祝聖三位已婚終身執事,面對聖召荒的今天,增多終執人數,為教會來說確是個喜訊。目前,教區縱未能每堂區都遣派一位終身執事,但實際來說,終身執事人數的增加可紓緩部份神職人手,分擔神父們的一些職務和工作。

回顧存在了十五年的終身執事制,在教區內的認受程度還是差強人意,仍有部份牧者和教友,未能辨清他們在堂區的職務。表面上他們好像分擔了神父的工作,同時又做了一些教友可以做的職務。他們既不是一般的教友身份,也不是神父的職位。其實,從歷史角度來說,教理指出:「執事們是聖職人員,專事教會的服務工作;他們沒有接受公務司祭職,但授秩禮賦予他們在聖言服務、禮儀服務、牧職管理以及慈善事務上重要的任務。這些任務應在主教牧權的領導下去執行。」(天主教教理1596)因此之故,現時執事所做的職務,例如宣讀聖言、照顧弱小、管理行政事務等原是他們本有的職務,只是因為執事職務的消失而改由神父們來擔當了。如今教會恢復終身執事的原因,是要讓神父有更多時間,做回其牧養信眾、舉行聖事和靈修訓導等的原來職務。

目前香港教區的已婚終身執事,同時領受服務聖事中的婚姻和聖秩兩件聖事。終身執事聖召關係著整個家庭,全體家庭成員一同回應召叫,尤其要得到太太的支持,所以已婚終身執事的培育需要太太參與。因此,他們的聖召有別於一般神父和修道者的個人接受召叫,而回應幅度更大更廣。另一方面,如今現代人不重視婚姻盟誓,家庭生活備受挑戰的環境下,如果終身執事的婚姻家庭生活能活出婚姻聖事的特質,成為公教家庭的典範,便能向世人宣示基督信仰的婚姻觀是在愛中可實踐的盟誓。

梵二後恢復的終身執事聖職, 確實需要一段時間來整合。教區推行終身執事聖職的十五年間,相信仍是在一個適應的階段。希望教區繼續探索、不斷反省,發揮終身執事的職務和恩寵,落實終身執事在教區的定位。事實上,終身執事既是神職人員,又過著在俗的家庭生活,會更能明白在俗信友生活的問題和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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