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法律可讓中國借鏡

期數
3568
刊登日期
2012.07.06
作者
張望
主曆
主曆 2012 年 07 月 08 日

(天亞社特稿)黑龍江教區很快就誕生新主教,候選人卻沒有得到羅馬教廷的批准,因此很可能又發生另一場非法主教祝聖。

我們可以預期,此事將再次引起國內教友新一輪的熱烈討論;也可以預期,部份人會因為對違反教律行為的批評感到不安。

就如前一陣子,有讀者在《天亞社中文網》留言說,對它「不斷的報導這些教會法新聞和評論愈來愈覺不耐煩。」他大概覺得大家過分強調處罰,沒有一點愛心,並認為大家應多花時間探討中國的福傳事業才對。

這位讀者的誤解可能源於今年三、四月間,連續發生了幾宗有問題的神父和主教祝聖事件,而教廷中國教會事務委員會剛好也在那時候開會,會議後的公報也提及教會原則的重要。

這些事件都值得我們關注,因為誠如委員會的公報說,某些主教的行為模糊了教會的面貌,也傷害到中國天主教徒的良心平安。

事實上,《天主教法典》是我們教會的寶貴資產。這一套教律幫助維護天主教會至一至聖至公的傳統。

與其說《法典》強調懲罰,香港教區法庭前任司法代理劉勝義(John Russell)神父似乎清晰看到其目的。今年五月退休的他接受教區中文週報《公教報》訪問時說,教會法律是為愛德服務。

教廷去年向兩位未經教宗批准而接受祝聖為主教的中國神父宣布了絕罰,這代表梵蒂岡送他們進監獄嗎?每個人都知道答案。這些神父不僅沒有理會,還繼續做出違反教會原則和法律的行為。

絕罰只不過是對犯錯者一個提示:「嘿,你做錯了!」慈母教會正在等待他們良心的覺醒和悔改。除此之外,她做不到甚麼。絕罰具有治療性,是為了幫助犯錯者改過自新,何況那些錯誤行為對教會本身也造成傷害。

我認為教會法律,為中國有另一重意義。這需要我們超越教會範疇來思考,那就是,當教廷正確無私地應用其法律,就是法治精神的體現,可以讓經常因人治和黨大於法的做法而受詬病的中共政權學習和借鏡。

中國也到了改革的關鍵時刻。身為中國人,我們希望國家能變得更加開放和民主,再沒有侵犯人權的事件發生。身為盡責的公民,我們應該幫助身邊的教友、同胞和國家領導人明白法治精神的重要;而在教會之內,就是《法典》正確無私的應用。

 

 

 

  • 作者為中國內地一位天主教網站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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