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道 自在】如何釐定最低工資最新水平

期數
3569
刊登日期
2012.07.13
主曆
主曆 2012 年 07 月 15 日

最資工資委員會正就第二個最低工資水平諮詢意見,社會再一次議論紛紛,代表商界的議員一如既往,再次威嚇調高最低工資水平將為業界帶來負面影響。但根據統計處二月至四月的數據,香港經濟持續向好,失業率還下跌至百分之三點三的歷史性新低,勞動人口更升至三百七十七萬四千,較最低工資實施前增加十五萬四千,當中大部份新增勞動人口為婦女及五十歲以上的人士。期間,領取失業及低收入綜援個案亦持續減少。這反映最低工資不但沒有造成大規模失業,反之能推動更多基層人士投入勞動力市場,從而增加收入,這對整體社會發展產生正面作用。

相反,在通脹持續高企及首個最低工資水平定得過低的情況下,樂施會最新的調查就發現,即使最低工資實施後,有約七成受訪的貧窮家庭收入錄得正增長,但當中約四成仍要面對生活匱乏情況,未能負擔三項以上的基本生活開支,如醫療、糧食及社會網絡等。要維持最低工資上述的正面效果,我們認為最低工資委員會在定訂最低工資水平時必須考慮以下因素。

其一,最低工資必須符合「家庭基本生活需要」。根據國際勞工公約第131號第3條的建議,各國在釐訂最低工資水平時,除考慮經濟需要及國家發展水平等因素外,均考慮僱員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事實上,本港在職貧窮家庭住戶已有約二十萬,當中約六成半的在職貧窮住戶,須照顧最少一名兒童或長者。這顯示大部份在職貧窮住戶,有供養年幼子女或長者的責任。樂施會的調查亦發現當受訪者時薪達三十四元或以上,其匱乏情況能大幅改善。換言之,最低工資水平必須有所調升,才能真正改善基層家庭的生活狀況。

其二,最低工資必須高於通脹升幅。最低工資訂於時薪二十八元,乃基於二OO九年第二季的統計數據,時至今日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已經累積上升百分之十三點一,已大大抵消了最低工資的工資增幅。二O一二年最低工資水平須不少於卅二元,才能相當於零九年二十八元的購買力。未來通脹進一步惡化,食物及租金價格持續上升,最低工資水平的購買力必須同步調整,因此二O一三年實施的第二個最低工資水平時薪應不少於三十五元,才能抵消通脹對最低工資的影響,並使最低工資發揮保障低收入社群的真正功能。

最後,最低工資必須高於綜援金水平。綜援是社會最後的安全網,能讓有需要的人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而最低工資必須高於綜援水平,才能增加在職貧窮人士的工作意欲,使他們更願意投入勞工市場,藉工作賺取合理報酬,改善生活。

然而,最低工資委員會在建議第二個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時均缺少了上述因素,同時沒有交代其「一籃子指標」在訂定最低工資時的應用方法。我們認為,最低工資委員會在釐訂最低工資水平時,必須制定及公開釐訂最低工資水平的簡明方法及準則,以便有效的運用統計數據,制定合理的最低工資水平。另外,我們重申,最低工資委員會在釐訂最低工資水平時,必須考慮工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時薪應不少於三十五元,以確保工人不會受到工資剝削。

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供稿
www.hkccla.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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