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筆容辭】被「計劃」的生育政策

期數
3570
刊登日期
2012.07.20
作者
孔令瑜
主曆
主曆 2012 年 07 月 22 日

中國政府的官方智庫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三名研究人員於最近的《中國經濟時報》發表文章,建議盡快調整計劃生育政策,全面開放二胎。有關討論可能是源於上個月,陝西省的計劃生育官員將懷孕七個月的馮建梅強行拉到醫院,並下令醫生引產。據馮建梅的家屬說,已有一個五歲女兒的馮建梅被終止妊娠,是因為她和丈夫沒有湊足生二胎需要繳納的四萬元罰款。馮建梅的遭遇被披露在互聯網上,在國內外引起巨大反響。美國國會眾議院於七月九日亦曾就這一案件舉行聽證會,討論了中國一胎化政策的現狀。

在馮建梅事件發生之後,她的家翁對記者指出,事發時鎮上突然來了很多人,說必須繳交四萬塊錢,否則就要強行引產。一個農民家實在拿不出這麼多錢來,他們就強行將他的兒媳拉走。事後另一名家人亦收到手機短訊,指出要交四萬元,「一分不能少」。後來家人知道發短訊的正是當地計生辦的職員,職員表示,這些也是上面的意思,他們只是工作而已。

當地計生部門後來指事件是因為戶口問題,但馮的丈夫堅稱根本原因其實在於萬元的押金,對方沒說這筆押金屬於甚麼性質,他本人也不清楚。計生辦的職員後來指馮建梅是非農戶口,故生二胎不合法。四萬元屬保證金,只要她把戶口搬過來,錢還是要退的。但事實上,我們都很清楚,他們是不會退還費用的,否則他們不會強行打針引產,令活生生的孩子,未出生就要死在母體內。

多年而來,內地媒體不時有評論指出,計劃生育辦事處的人員可以不惜野蠻執法而草菅人命,他們背後最大的動力,是超生罰款的利益驅使。因為超生罰款規定的不透明,給各地計生辦冠冕堂皇的罰款藉口和很大的操作空間,形成一條連鎖式的利益鏈。所謂「超生罰款」或社會撫養費,是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徵收的款項。有業內人士做出推算,從一九八O年到現在,若平均每個超生人口實際被徵收的超生罰款為一萬元,可計算得出:一點五億至二億超生人口的超生罰款總額是一點五萬億至二萬億元。不過,有關的罰款絕對不止一萬元。

按照《超生罰款徵收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超生罰款和滯納金應該全部上繳國庫,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但在不少地方,這一款項卻分配混亂,部分罰款去向成謎。按照國內的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罰款設立的初衷是為了補償政府的社會事業,公共投入的經費。

然而,超生罰款徵收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卻導致嚴重的社會不公。首先在法律法規上明確規定負責的是計生部門;但在現實生活中,村委會、居委會等本該「依法配合」的組織和個人卻成為收費的「急先鋒」。 有官員甚至公然向記者「解釋」他們的苦衷:「農業稅取消後,鎮上維持幹部隊伍的工資時常捉襟見肘。收取社會撫養費,不僅僅是落實計生國策,更是為了充盈地方財政收入。」

這項措施不僅影響到內地的家庭,同時亦影響到香港。目前社會上討論熱烈的所謂「雙非」家庭,即父母親都非香港人的內地家庭,他們不斷要想方設法來港生孩子,當中不少父母即使並非超生,亦要這樣做,正正是因為國家的政策混亂,令官員可以在當中的灰色地帶中威脅要錢,這樣做自然令不少人民對國家失去信心和安全感。

一個孕婦是否產子,外人可以提供意見,但最後選擇權應交回父母親手中,而非由國家政府主宰。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的原因,不僅是對香港的美好憧憬,更重要的是為了逃避內地吃人的制度。在中國的迫人政策下,香港成為了一道逃生門。所謂的大國崛起,其實只是個空洞的口號,人民對這個國家和政府,根本就沒有信任可言。


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www.hkjp.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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