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孩子築一個「6A」的家

期數
3570
刊登日期
2012.07.20
主曆
主曆 2012 年 07 月 22 日

亞儀今年二十二歲,是兩孩之母。記得首次見亞儀時,她便要求為她兩個分別五歲和三歲的兒子,申請入住長期兒童之家。在其後的面談,亞儀告訴我,她不想只待在家靠綜援度日,做家庭主婦和照顧孩子。她想趁年輕的時候,到外面工作,創一番事業。

然而,經過詳細的了解,我發現亞儀有可能影響孩子,令他們重蹈自己的覆轍。她年少時,因父母忙著賺取生活費而不停地工作,根本沒有時間陪伴孩子及建立感情。身為長女,父母沒有時間管教她,令她感受不到他們的愛。所以,她在十三歲便輟學,然而父母沒加以勸阻;十五歲便談戀愛,因為要追尋在家找不到的接納、讚賞和關愛,填補沒有父母陪伴的內心空虛;十六歲首次懷孕及接受人工流產,十七歲再度懷孕並決定生下兒子。由於沒有照顧小朋友的經驗、不懂怎樣愛他們、亦不想承擔父母的責任和執行父母管教子女的天職,兒子們均由祖父母照顧。孩子,只是一個重擔和包袱。

從這些反省之中,亞儀發覺兒童之家固然可以為孩子提供棲身之所、「專業」的照顧和管教;卻不可與父母的接納、讚賞、關愛和陪伴相比,亦有別於父母從愛出發的管教。若孩子在年幼時缺乏愛,他們便會窮一生之力去追求被愛的感覺;步入青春期時,因為年幼時沒有得到足夠的父母之愛和管教,孩子容易出現很多行為問題,例如輟學、濫交、濫藥、婚前性行為、未婚產子.......等,身為母親,她除了考慮經濟問題,也要顧及孩子的心理需要。

孩子要的不只是會賺錢的父母,更重要是可以活在一個有接納(Acceptance)、讚賞(Appreciation)、關愛(Affection)和父母陪伴左右(Availability)的家;孩子更要在這個家學習和經驗父母的責任(Accountability)和權威(Authority)。這個6A的家,是以愛和約束築起的。愛包括了以接納為地基、以父母的讚賞、關愛和陪伴時間為牆垣;而約束就是建基於愛的父母責任和權威。希望亞儀可以認真的為孩子的未來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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