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男長者成虐老對象?

期數
3570
刊登日期
2012.07.20
主曆
主曆 2012 年 07 月 22 日

(本報訊)香港基督教服務處的調查發現,晚婚的長者與配偶對婚姻期望有落差,若關係出現問題,而他們又依靠配偶照顧時,便容易成為受虐待的高危一族。

基督教服務處於六月十五日「世界關注長者被虐日」公布調查,分享部份晚婚長者的處境,該機構關注虐老工作小組召集人張燕琳稱,受訪長者與女方起初考慮結婚的時候,雙方對婚姻已有不同期望,在沒有互相深入了解的情況下匆匆成婚,沒有清晰的共同目標。

社工於三至五月深入訪問了二十二位,介乎七十二至九十四歲的男長者,他們全部於六十五歲或之後首次結婚,或於配偶去世與前妻離異後再婚。二十一個受訪個案的晚婚對象非本地人士,與受訪長者平均年齡相差接近三十二年。

張燕琳說,若缺乏穩固的感情基礎,加上雙方的年齡及兩地文化背景的差異,當婚後生活安排有矛盾時,就很容易互相投訴,男長者更有機會因為健康認知衰退、未能自顧、缺乏支援等等不利因素,容易變成「虐老」事件的主角。

她建議男長者在考慮結婚時宜「三思」——避免因一時衝動、澄清彼此對婚姻的具體期望、婚前多花時間來相處溝通,以及「三不」——不應以利益作交換條件、不把婚姻作為各取所需的工具、不啞忍受虐。她說懷疑受虐的長者,可向所屬區內的長者服務單位或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尋求合適的社區資源或援助。

這項長者調查發現,不少受訪者當提到為何到晚年仍然選擇結婚,多是因為「健康衰退,希望有人照顧」和「希望有個伴」而匆匆成婚;女方則多表示與香港男長者結婚是為了「定居香港」及「在港找工作」。


在個別情況中,雙方婚後關係決裂,特別是男長者在身體轉差不能自顧,需要依靠妻子照顧,便容易陷入精神虐待、受侵吞財產甚至遺棄等虐老的困境當中。

受訪者七十歲馮伯(化名)妻子去世多年,在深圳遊玩時結識了四十二歲的內地妻子。馮伯無兒女,行動不便需要坐輪椅,希望有人照顧自己,但婚後半年,他們逐漸因生活文化不同及因金錢產生口角,他妻子拒絕給予照顧,並扣起他的綜援。直至他發現妻子擅自取去其私人財物及身份證,便要求妻子離開,並在社工的協助下申請離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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