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筆容辭】虛假的宗教自由

期數
3571
刊登日期
2012.07.27
作者
集 思
主曆
主曆 2012 年 07 月 29 日

上海教區輔理主教馬達欽忠於信仰原則及良知,公開表達出個人意向後,即被限制行使牧職權及人身自由,連帶同教區內的神父及修女亦被官員抓去,每天問話近八小時,身心備受摧殘。究竟這是否一個國家的應有作為?

中國政府經常強調依法治國,但我們卻看不到當局以法治文明去對待國內教會。除了馬主教外,很多國內的神職人員都是在違反中國憲法及政府所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下,被失蹤、拘留、軟禁、監視、限制牧職權或突然隨意地被帶走。今年是中國領導層的換屆之年,來自國內的網絡維權人士北風統計在胡錦濤主政這十年間,至少近一百六十位異見人士及維權人士被判刑或處以勞教。眾所周知,對這些人的所謂公開審判,都是政治審批;但幾乎全部受壓迫的國內教會人士卻連這種虛假的法律程序都沒有,權利被剝奪得更赤裸。

中國政府常把「民主辦教」及「依法管理宗教事務」掛在口邊,但從馬主教及其他教會人士所受到的打壓報復,便知這是騙人的把戲。所謂「民主辦教」,是由愛國會及天主教代表大會這些由政府控制的組織,操控著教會的運作,完全沒有尊重天主教會的特性及教會的自主權,讓教會自行管理自己。而何謂「法」也是全由政府界定,不參加或不接受「愛國會」等組織的領導,便有機會被視作「非法」、「違法」而遭打壓。另一方面,國內用來管理宗教事務的行政法規及規章亦存在不少無理限制及侵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結社自由等權利的規定(如對自由成立宗教團體及申請登記宗教活動場所的限制),這些都與憲法對公民基本權利的保障相牴觸。

國內已不只一位學者對政府錯誤的宗教政策及法規,勇敢地作出指正。近期,從事宗教研究的國內學者劉澎也指出,中國名義上是保護宗教信仰自由,但實際行的卻是「國家控制宗教型」,不僅嚴格監督宗教團體的政治方向,更對團體內部一切事務實行控制,將宗教政治化、附屬化及工具化。目前世界上仍實行這種管理模式的國家寥寥無幾,前蘇聯及東歐國家的經驗亦證明這模式是失敗的。作為政府當局「打手」的「愛國宗教團體」的結局是身份異化,只會加劇宗教內部的離心和分裂傾向。劉澎指出,只有改革舊體制,實現宗教管理體制從「人治」走向「法治」,才是大勢所趨。

我們期望政府當局,特別是新一屆領導層,能聆聽這些善意的建議,使國內的教會在尊重人權及法治下,實踐真正的自主權,步向健康正常的發展。近年來,中國面對著騷動的社會矛盾,只懂得增加維穩經費,以強權或金錢利益妄圖瞞騙人心,壓制問題。雖然強權令人懼怕,有些人亦會受不了金錢利益的誘惑,但亦有不少人會犧牲個人的利益,見證出人性的美善。宗教自由涉及人的心靈及良知,每個人都有向善的力量,這是強硬的政策及利益誘惑所不能摧毀的,馬主教及現仍在受苦的國內教會人士已作出了這個見證。中國政府也應看到從四九年建政至今,無論多強硬的手段都沒能阻止教會的發展,迷信強權及金錢利益的人最終必會成為失敗者。

 

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www.hkjp.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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