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清泉

期數
3571
刊登日期
2012.07.27
作者
姜孟鈴
主曆
主曆 2012 年 07 月 29 日

在下筆獻醜之前,很慚愧告訴諸位,我是一個懶散的人。為何這樣說?皆因在去年復活節到今年復活節之後,春去夏至秋去冬來,一年四季過去,我整整一年沒有辦過一次修和聖事。逝去整年,我感覺到自己罪過纏身,需要主的寬恕,但日復一日,總提不起決心去辦一次告解。

賴主仁慈,我終於鼓起勇氣,走進告解亭,向主滙報我的罪過。本來我以為為我辦修和聖事的是我熟悉的神師,思量著如何啟齒,但出乎意料之外竟是一位陌生的神父。

我首先對神父說出我認為最重要的過犯,那就是我年中有幾個主日沒有到聖堂望彌撒;至於其他我告訴神父一年以來我實在記不起所犯的事,大概是念經分心及常發脾氣等等。只求仁慈的主赦我的過犯。

神師聽完我的傾訴,他問我說:「你的家人愛你嗎?」我說:「他們愛我。」他又問:「你也愛他們嗎?」我說:「我也愛他們。」神父再問我:「你愛主耶穌嗎?」我回答說:「我愛主。」

於是神父和顏悅色地對我說:「其實主是很愛你的,祂引領你再回聖堂,引導你與祂修和,你應感到高興,我贈你幾個短語,就是:『主耶穌,天父,愛你,你也要愛你的近人。』現在好好回去頌謝主恩。」


離開告解亭,我很奇怪神父為何沒有著我念經,在感奇怪之餘,我覺得整個人很輕鬆,莫非無罪一身輕?但事實如此,我心裡好比在炎夏的荒漠中,被一股清泉流過,涼快又清爽。

我們都知道,修和聖事是罪人與主修好的橋樑,透過告解,主親臨在,赦我等過犯,使信友重獲新生。聖經告訴我們,主說過「不是健康的人需要醫生,而是有病的人。你們去研究一下『我喜歡仁愛勝過祭獻』是甚麼意思,我不是來召義人,而是來召罪人。」(瑪九12—13)

告解往往使人卻步,原因不外是由於自問靈魂與肉身沒有大罪;又或是自知所犯的罪嚴重,不知從何說起或難於啟齒,更恐難獲赦罪。

不過,聖經中上主又說過:「不要怕,只管信。」(谷五36)只要我們帶著信心去辦修和聖事,就會得到主的寬赦,重獲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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