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生活與大眾福祉

期數
3575
刊登日期
2012.08.24
主曆
主曆 2012 年 08 月 26 日

特區新政府就職不久,新一屆立法會選舉在即,作為基督徒,我們特別關心一個以家庭為本的施政方向。

傳統上,家庭往往被視為社會的核心。數千年來,哲學家和宗教人士曾就家庭作出具影響力的深遠反思;而現代社會中,多國憲法、聯合國、不同教會,以及許多社區和宗教機構,亦就家庭的價值發表過重要的文件。

家庭作為基本的社會單位,亦被理解為基本的經濟單位。換言之,社會發展有賴家庭,而家庭生活亦有賴社會經濟的穩健發展。有見及此,我們不禁問:到底家庭的存在是為了經濟的利益?還是經濟是為了家庭的利益?

家庭與經濟的關係最終是由文化心態形成的。當每日的報章,滿是家庭生活如何屈從於家族生意的新聞和報道時,一切人際關係似乎取決於金錢與利益。

常言道:「血濃於水。」不過,不少人卻可以印證,這視乎某些家庭成員的血管裡流著的是哪一種血?因為,有時候經濟的或者政治的「水」,可以比家庭中個別成員的「血」來得更濃。

著名窮人銀行「孟加拉鄉村銀行」創辦人尤努斯(Muhammad Yunus)八月中在訪港期間表示,香港有必要克服對賺錢的狂熱,方能發展為更具人性的社會。

他指出,改變這種心態的方法是先從雇主對員工的態度著手。雇員不應被視為賺錢機器,而是必須從人的尊嚴、家庭狀況以及其他人性需要上看待之。

畢竟,政府無法就改變人民的心態而立法;但是,政府可以在改變心態的過程中起推動作用,以及通過政策影響人民的心態,加以權衡考量,從而惠及大眾市民而非權貴商賈。

今天的社會,雖然並非所有家庭由婚姻關係組成,但是信奉基督的教會的信徒,經常將家庭生活放在優先地位。在基督的教誨中,視家庭為展現天主對我們每個人的親密的愛的場所。

要在人們的心靈和理智中灌輸全面的文化心態,是個既漫長又緩慢的過程。儘管如此,我們仍要求政府在這方面發揮其重要作用:制定家庭友善的經濟政策。

家庭生活並非純粹是住在同一屋簷下的家庭成員的私事。家庭生活的整體健康與社會的整體健康關係密切。政府確實有經濟責任,一如社會中任何人一樣外,但履行經濟責任時,必須以公益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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