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書目錄
從外國留學回家度假,把心一橫,將我戲稱為「黑洞」的巨型藏書箱整拾一番。我心知窮畢微生都不會讀完這批跟我馳騁了筆場多年的「書友」,故惟有偶爾一次掏出一本來,拂拂塵,翻一翻,跟它敘敘舊,順道借機會與讀者們講講小生和書本結緣的小故事。
不知從甚麼時候起便對教會的「禁書目錄」(Index librorum prohibitorum)產生興趣。我手上的一本是已故麥耀初神父的遺物,一九四八年在梵蒂岡出版,亦即是教宗保祿六世於一九六六年正式終止其法律約束效力前的「終極版」。
很多中學歷史課聽聞過,赫赫有名的作家或作品都登榜,例如:人文科學家培根(Francis Bacon)、英國史學泰斗吉本(Edward Gibbon)、《魯賓遜漂流記》作者笛福(Daniel Defoe)、「三劍俠」和「茶花女」的杜馬父子(Alexandre Dumas);而哲學領域更加是重災區:霍布斯、笛卡兒、休莫、伏爾泰、康德、羅梭、史賓諾沙、洛克等。
禁書目錄的主要目的是避免神職教友受旁門讀物所誤導,不要閱讀那些有宗教之名而無真理之實,以旁敲側擊之勢攻擊信仰、詆譭公教的著作;牽涉天主教背景或人物的傷風敗德之作,尤其是「羅曼蒂克」的小說。當然還有其他細節,畢竟禁書研究是一門專科,但另外值得注意的是:
有時只限某作者的某部作品遭禁,例如雨果的「巴黎聖母院」和膾炙人口的「孤星淚」(Les miserables);有時則是某人的所有著作一概遭禁:政治哲學家霍布斯(Thomas Hobbes)便是一例,在他名字旁邊標有嚴肅的拉丁文寫著:opera omnia –– 全部著作。
有時被質疑有問題的並不是某著作本身,而是後人對它的詮釋有誤。
就算作品上榜,不代表已判「死刑」,有些作品也獲享「假釋期」,標有 donec corrigantur(直至修正為止)一句,意即只要有問題的內容改正過後便有解禁的可能——但我好奇想問一下:要是作者已經死了的話怎麼辦?例如在1650去世的笛卡兒,他大部份作品到一九四八年仍然是donec corrigantur有條件地被禁……當然,教廷也會因時移世易,對某些起初不甚了解,啟人疑竇的論著自動解封,伽利略、哥白尼便是妙例。
我不知從那一年起新教的馬丁路德和加爾文等大師級的名字不見於目錄,後來才知道原來禁書目錄的發展愈趨針對那些容易與公教真道混淆的游離著作,故此旗幟鮮明的反天主教論著根本用不著羅列出來。
希望認識多點關於禁書目錄的朋友,我介紹一本叫The Roman Index of Forbidden Books (網上archive.org可免費下載)。
有一位道明會的「老行尊」神父告訴我,他早年在羅馬的宗座學院求學,當時禁書目錄仍然生效。若果教授要選用目錄中的書授課或給學生作參考怎麼辦?「竅妙」就是要在該書的複印本裡不同地方安插白頁,上課時學生需要在白頁上摘寫教授的「正解」,如此便替該書「解除魔咒」,可以名正言順,暢覽無憂!
我去年臨出發往羅馬讀書時,慈幼會的斐林豐神父苦口婆心叮囑我一定要拜訪 Casanatense 圖書館。當時不以為然,只是兩個月前才驚覺,原來那座鼎鼎大名的圖書館距離我所住的公學僅兩分鐘路程,位處聖依納爵大殿旁,天天上學都經過!於是我終於恭敬地辦了張讀者卡,走進了這間聖所膜拜……但它跟禁書目錄有啥關係?原來它就是教廷過往特別委託道明會主理編纂禁書目錄的機關書庫,亦即是說,凡在目錄上出現過的幸運兒都在那裡有存本,因此,也許世界上許多已經燒光的禁書都可以在那裡找到!
聖施禮華蒙席說過:即使現在沒有了禁書目錄(the Index),教會仍然保留著「食指」(the Index finger)指出讀物好壞與否的道德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