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言樂仁】聖經問與答 「不得赦免」的罪

期數
3577
刊登日期
2012.09.07
主曆
主曆 2012 年 09 月 09 日

:  在瑪竇福音(十二31)中,耶穌談到「褻瀆聖神」的罪,說這種罪過在今世及來世,都不得赦免。這種不得赦免的罪是甚麼?   

:  聖奧斯定、聖多瑪斯亞奎那和其他許多人都相信,耶穌說的「褻瀆聖神的罪」是指那些到最後仍不悔改的罪過,即是那犯了大罪,甚至在臨終時也不肯為了那嚴重罪行發痛悔,而且拒絕天主。這仍然是現在人們的共識,那是最後拒絕天主聖神給我們提供的幫助,因為聖神在那一刻讓我們離棄邪惡,奔向天主。

另外一種解釋是:凡是故意和惡意地拒絕天主聖神使我們免於罪惡的幫助,這就是褻瀆聖神的罪。正如聖多瑪斯亞奎那所說,聖神的許多禮物都旨在相幫我們在生活中躲避罪惡。這是有關望德的恩賜,可使我們免於陷入絕望。這也有關敬畏天主的恩賜,可使我們免於錯誤地濫用天主的仁慈和愛護。

他告訴我們,所有這些恩賜都是聖神給我們的財富。我們若拒絕希望,拒絕承認天主在我們生活中的權力和尊威,這實際就是說,我們不需要聖神,這就會使我們的靈魂陷入很大的麻煩。因為懷著這樣的心境,我們就不能謙恭地承認自己的罪,就不可能懺悔了。

無論怎樣解讀福音這段話的意義,我們要記住最重要的一個真理就是:我們若犯了罪,天主聖父一直在張開祂的雙臂,歡迎我們回來;聖神就是為了這個緣故,隨時準備幫助我們。

 

樂仁出版社供稿╱bibleclaret.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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