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夢同想」六周年

期數
3579
刊登日期
2012.09.21
主曆
主曆 2012 年 09 月 23 日

(本報訊)旨在以兒童力量去推廣及實踐兒童權利的組織「童夢同想」成立六周年,本年以「我眼中的社區」鼓勵兒童表達意見,及提高大眾對兒童參與社會事務及兒童權利的關注。

「童夢同想」收集各階層兒童的意見及予以反映,並推廣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成員來自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防止虐待兒童會及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合辦的「兒童議會計劃」的青年。目前,「童夢同想」約一百三十多名成員,其中逾三十名活躍成員,過去就不同的小組活動及推廣兒童權利,其中四位青年於八月二十一日向本報表示,活動能喚起大眾對兒童權利的關注,期望在香港能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

二OO九年加入童夢同想的劉瑋怡,認為社會較少關心兒童權利,「如本年舉行的立法會選舉,候選人只關注選民,未有投票權的兒童往往受到忽略。」他批評,學校少有兒童權利方面的教育,港人對此亦缺乏認識,「在華人社會裡,家長常主導兒童的一切,其實兒童也有個人意見。」劉瑋怡剛在喇沙書院畢業,於新學年他到香港大學修讀社會科學,志願以「兒童事務委員會」專員的身份,投身兒童權利倡議的工作,「社會政策須包括從兒童角度出發,使兒童的需要得到正視。」

就讀聖馬可中學的天主教徒梁臻,自去年完成「兒童議會」後隨即參與童夢同想,他說:「一直以為,兒童應由父母照顧,不明白兒童權利的目的,參與『兒童議會』後,了解到兒童應有生存權、受保護權、發展權及參與權。」梁臻舉例指出,去年政府就「德育及國民教育科」提出公眾諮詢,他們便以兒童受保護權,及應享有思想自由的論點,以兒童的角度表達對該科目的看法。他說,透過信仰,堅定他支持兒童權利,「天主愛世人,我們在世要實踐愛德,我也要努力向大眾推動兒童權利的重要。」

加入童夢同想已三年的李韋怡,在一般的文法中學讀至中四後轉讀國際學校,她表示,曾在昔日的中學目睹兒童受到不合理對待。她指出,某年夏季,學生到操場集會時,有教師以學生嘈吵為由,責罰他們在操場曬太陽,「在陽光猛烈的情況要學生受罰並不合理,這樣等同體罰。」李韋怡表示,以住希望長大後能當上醫生,自參與童夢同想後,現在她的理想是到美國的大學修讀兒童發展,「能夠以此作為專業,切實地從事兒童相關的工作,特別在現今出生率下降的情況下,兒童更應受到關注。」

於庇理羅士女子中學升讀中五的文詠琪認為,應教育社區兒童權利的重要。她指出,社會推行的政策發展及地區規劃,決策者也是成年人,他們多從自身利益考慮,少從兒童角度出發,她說:「兒童是社會一份子,不應被忽視,要讓兒童受保護及明白自身權利,但要令大眾關注相關議題仍有困難。」文詠琪指出,外國早已設立兒童專員,當兒童遇有困難時,可在安全及信任的情況下與專員傾訴,長遠在港應設立「兒童事務委員會」,保障兒童權利。

童夢同想於八月二十六日,就「我眼中的社區」專題研究舉行發布會,研究於本年四月至八月進行,在全港十八區訪問近八百八十名五至十七歲的兒童,了解他們對其生活的社區的看法。另外,亦透過藝術創作比賽,鼓勵兒童以不同的形式表達對社區的感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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