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孩子的獨立個性
即使女兒現在只有二十一個月大,她已表現出其獨立自主的性格。
逛街時從不會主動握著我們的手;若我們想握著她的手時,她會大力的推開!講故事時間,她會從其小櫃的書堆中,拿出其喜歡的故事書,叫我們閱讀;倘若我們刻意選錯,她會堅定地指著,叫我們讀回她喜歡的那本。出街前的準備,她已懂得選擇自己喜歡的衣服和鞋子,還會嚷著媽媽紮辮子。當她專注某些東西時,我們若打擾,她會回應說:「唔好攪!」
想到自己不足二歲的女兒,竟然已開始擁有自己的想法,真的叫我們驚訝!環顧現在香港家長,把孩子的培育,都放在自己特定的計劃中:如嬰兒時上遊戲組、自小必須學琴學畫、擠入名校、上補習興趣班、操多國外語等等。父母的悉心栽培,固然無可厚非,尤其是在越趨競爭激烈的社會。可是,我們可曾想及孩子是獨立個體,其意願也要被尊重呢?他喜歡現在的生活嗎?他上興趣班時可有樂趣?抑或只是無奈地應付父母的要求?我明白和了解他現在的困惑嗎?我可曾跟他閒聊,了解他的心底想法?
前陣子讀台灣作家楊照的《我想遇見你的人生》,特別叫我觸動的是,楊照從來把女兒當作獨立個體來看待:她並不是自己的產業,也不是自己的延伸;她有自己的人生,也要為自己的生命負責!作為她的父母,頂多是給予她較好的環境,最終要選擇及承擔的,還是她自己!父母在未來的日子,甚至要從他們身上,去學習和認識一個全新的世界呢!
關於教養孩子,我喜歡聖經《箴言》內的指導:「你教導孩童應行的道路,待他老年時也不會離棄。」(箴廿二6)「孩童應行的道路」是指孩子自己生命的路,並不是我們父母安排「為他好」的路呢!我們應該相信:兒女是上主交付給我們的產業;父母的角色,從來也只是管家罷了!擁有兒女的最終主權的,只有那位慈愛的的上主呢!可是,環顧教會內的觀點,跟外邊壓根兒沒有兩樣,甚至為兒女追求名校、穩定、最優質的培育,有過之而無不及!實在叫人感到憂心和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