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艾與甘蜜】躑躅天國門外

期數
3585
刊登日期
2012.11.02
作者
楊鳴章
主曆
主曆 2012 年 11 月 04 日

我們與主的關係是否像供應零食或飲品的機器?您投入多少貨幣,它就給您釋出甚麼飲食?我們與恩寵的關係是否像名門富戶的子弟,甚麼都不必做、只因家族血統、就自會獲得產業繼承權?《希伯來人書》指出基督的大司祭職,既不是攫取而得的,也不是像肋未人般傳下來的,而是像無始無終的默基瑟德所預兆的一般,因祂永恆的天主性而受到光榮、成為天父與我們之間唯一的中保。我們基督徒成為天主的義子,是因為天主的恩寵,而非只靠我們一己的功勞,即使有的話;也不是因外在的聖事禮儀,受了洗,恩寵從此不會失掉。

誰也不能只因經上說過:「文字叫人死,神卻叫人活。」以為有聖神的恩寵,就可以置法律於不顧。恩寵與誡命是不可分割的一幣兩面。正如沒有正義便沒有和平。只有正義,和平只是虛假和冰冷如鐵石似的。只講和平,不說正義,和平只是和稀泥、放任而不能持久。您孝敬父母,不只因第四誡的命令;您不殺人、不姦淫、不偷盜,也不全因誡命的禁止,而是您心甘情願這樣遵從。然而,假使天主不為人訂下了這些誡律,人性的軟弱,不知會將人類帶到甚麼境地!假如我們孝敬父母、不殺人放火、不姦淫擄掠、只因誡命如此說,我們不多也不少地按本子辦事,我們做人與做一副機器,又有多大分別?

愛主容易愛人難。巴不得我們不必煩惱於案牘人事,可以整天或跪或坐於聖堂內,再也沒有人擾亂我們平靜的心境。愛主容易愛人難,要愛人如己、尤其愛那些困擾我們的人更難,愛人如己,說到底只不過是一項高尚的情操而已。「那經師對耶穌說:『不錯,師傅說的實在對:他是唯一的,除他以外,再沒有別的:應以全心、全意、全力愛他,並愛近人如自己,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耶穌見他回答的明智,便對他說:『你離天主的國不遠了。』」(谷十二32—34)我讀了這段福音,有一點悚然。你離天國不遠了,可是始終還沒到家。那麼我們該怎樣做才對、才能進入主的國度?

我們血肉之身,常以為自己聰敏和明智,其實正如《羅馬人書》所說:「我所願意的善,我不去行;而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卻去作。」(七19)我們連怎樣真正愛自己都不懂,更遑論愛人如己。要如主愛我們一般的相愛!主是怎樣愛我們的?祂以我們每一個人的名字召喚我們。《希伯來人書》說:「因為我們所有的,不是一位不能同情我們弱點的大司祭,而是一位在各方面與我們相似,受過試探的,只是沒有罪過。」(四15)祂愛我們包括接納我們的個性、優劣、品格、脾氣、傾向、喜惡、習慣、歷史......。當我們尚是罪人時,祂已為我們無條件地犧牲了自己,給我們留下了改變的空間、前進的時間。

誰是真正認識主、遵行祂誡命的人?豈非那些彼此相愛的人嗎?「如果我們遵守他的命令,由此便知道我們認識他。那說『我認識他』,而不遵守他命令的,是撒謊的人,在他內沒有真理。但是,誰若遵守他的話,天主的愛在他內纔得以圓滿;由此我們也知道,我們是在他內。」(若望一書二3—5)當我們的心靈為各種慾望、安全感所佔據或迷惑;當我們的意志和力量為各種爭逐所分散,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是否只屬一句空洞的口號?能契合主恩的人,必須先認識自己的不足,才能認識到主的愛,才能包容別人的不足。「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谷十二33)祭獻可以全因禮規的要求,仁愛卻需要一種自由、廣闊的胸襟。

主,求祢加增我們的信德與愛火,別讓我們終日躑躅於天國外圍,而不得其門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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