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道 自在】再思最低工資水平

期數
3585
刊登日期
2012.11.02
作者
李建元
主曆
主曆 2012 年 11 月 04 日

最低工資委員會最近已建議最低工資由每小時二十八元加至三十元,只加兩元。據說此輕微加幅是要令勞資雙方均可以接受。不過,事實當然是雙方都表示不滿意!

資方必然表示不滿意的,因為就算只加一毫兩毫,也令成本增加,如意算盤當然是「賺到盡」,不要說加,最好是減,甚至是不用支薪。就是因為資方要「賺到盡」,所以「賺少個崩」就立即變成「經營困難」,經濟不好時雇員減薪凍薪「共渡時艱」,經濟轉好賺錢則表示憂慮「不明朗」因素拒絕加薪,賺錢再多也嫌少,一講「分享成果」立即裝聾扮啞!

其實最低工資委員會一表示建議最低工資由每小時二十八元增至三十元,立即已有學者發表意見,認為這是資方能「承受」的幅度,指勞方也一定會接受,因為提升至二十八元時,工人的情況已有改善,因此再加至三十元已經非常好,並且會有卅三萬人受惠。他指再增多資方就會經營困難,部份商戶因很難「請人」,早已給予雇員廿八元以上的時薪,又擔心「水漲船高」等問題。他最後表示資方堅持要兩年才檢討一次,因為資方需時適應。他更「神機妙算」資方會將加薪影響轉嫁消費者,工人加薪令市民「嘆奶茶」要「俾多兩蚊」。

這樣的評論實在暴露了不少自相矛盾的地方。試問如果真的早已給雇員廿八元以上的時薪,那麼最低工資只加至三十元根本沒有影響,資方甚至無須為符合規定而調整薪金,又怎會無法承受呢?如果廿八元以上也「請不到人」,那麼就是沒有最低工資的規定,他們也會主動增加工資去吸引工人。這就表示了以往給予這類工作的工資不但低,而且工作環境和條件惡劣,極需改善。

資方在廿八元的最低工資實施前也極力表示無法接受,會影響營商環境,令小商戶大規模倒閉,更多工人失業,但政府公布的數據已表明,實施後並沒有大規模倒閉的情況,而且經濟好轉,就業增加,企業商戶的盈利都不斷上升,反而是資方以克扣飯鐘錢和福利等手段去抵消加薪,再加上通貨膨脹嚴重,工人加了薪也沒有真正得益,更何況資方「轉嫁」了加薪影響給市民,他們反而藉此加價而賺錢,因此今次只加2元實在杯水車薪,相信對工人根本不會有幫助,更加不會有卅三萬人受惠。

資方的「經營困難」因素完全是租金倍加和材料價格上升所致,工人的薪金福利所佔比例相對地少。「水漲船高」的問題也是反過來說的,因為經濟好轉時高層職員早已大幅加薪,只有低薪的不加反減,更有改合約、轉兼職、假自雇等情況,就是要拿低薪工人的微薄工資倒貼地產商等壟斷財團,而這些霸權就用大幅加租的手段迫走無數小商戶去遷就大財團和連鎖店。這一切都表明,學者只是經濟學者,資方也只會以謊言去謀取本身利益,完全沒有理會工人和基層市民的苦況。

耶穌在葡萄園家主雇用工人的比喻中,說家主在第十一時辰也雇用工人到園中工作,並且給予他們一個「德納」作工資,跟最早來的工人一樣。這是因為一個「德納」是當時一般工人的標準工資,以便他可以養妻活兒,因此家主不但沒有剝削工人,更顧及工人的真正需要,給予所有工人符合生活所需的基本工資。

當初推出最低工資法例,是因為「工資保障」運動失敗,雇主拒絕自覺地提高工人愈來愈低的工資,因此最低工資的法例是要保障工人不會變成無論怎樣努力工作都只會是「在職貧窮」的一群,永遠無法擺脫困境。若最低工資水平定得低,兩年才檢討一次,加幅連一年的通脹也追不上,那麼訂立這條法例就沒有達到原意了。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供稿
www.hkccla.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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