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種疫苗?再思家庭教育的契機

期數
3586
刊登日期
2012.11.09
主曆
主曆 2012 年 11 月 11 日

繼美國和加拿大出現年幼學童應否接種人類乳頭瘤病毒(HPV)疫苗的討論後,這課題近日也在香港冒起。

感染人類乳頭瘤病毒能導致子宮頸癌,而子宮頸癌為本港婦女來說是主要的癌症殺手之一。可見接種子宮頸癌疫苗是公共衛生的議題。

目前子宮頸癌疫苗能預防的,是眾多人類乳頭瘤病毒種類中的幾種(包括HPV16、18型兩種引起七成子宮頸癌的病毒);要應付子宮頸癌,醫學界建議成年婦女定期做子宮頸抹片檢查,在出現癌症時能及早接受治療。

事實上,單純就接種疫苗此行為的倫理爭議不大,如美國費城的全美天主教生物倫理中心和新西蘭天主教主教團屬下的生物倫理中心指出,接種子宮頸癌疫苗不違反倫理。

但是,由於人類乳頭瘤病毒經由性接觸感染,為小學生接種疫苗,便存在著倫理考慮了。

美國疾病控制及預防中心提及當地兒童應在他們有性經驗之前,即十一至十二歲注射此疫苗;而香港有份推行此計劃的組織,則把接種年齡定為九歲或以上。

作為公教父母,當前的難題是,在這個性觀念日趨開放的社會環境下,是否有信心教導未成年子女度聖潔生活?還是以「買保險」的心態為子女接種疫苗?

全美天主教生物倫理中心指出,最有效預防子宮頸癌的辦法是男女雙方都在婚前度聖潔生活,婚後保持忠貞。父母有信心締造出這樣的環境嗎?教會團體有能力支援和提供配套措施嗎?

父母有責任培育子女的自尊、協助他們建立健康的人際關係、因應子女的情況傳遞合宜的兩性相處之道,不論接種疫苗與否,這都是省不了的責任。

過去部分美國和加拿大主教質疑當地的接種疫苗計劃,是因為計劃屬強制性質,間接剝奪了父母的決定權。香港暫未有此類政策,但家長亦應早日思考孩子的愛與生命,以至性教育的課題;至於教育工作者,亦要重新檢視能否在學校帶出愛中的美善、自由與責任等價值。

教會團體不是醫護問題的專家,有關討論實有賴醫護人員的參與、研究和提供資料,包括疫苗的效能、安全等問題,這都是極其重要而有待醫學界探討和向公眾解說,好讓父母作決定。但另一方面,醫護課題同時帶有倫理幅度,基督徒有責任在討論時,指出符合公益和健康人生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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