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鐘教理】第十誡:心靈的渴求

期數
3588
刊登日期
2012.11.23
作者
周影影
主曆
主曆 2012 年 11 月 25 日

531. 第十誡要求和禁止甚麼?

第十誡補充第九誡,命人要在心內尊重他人的財物,禁止對他人財物的貪心、無節制的貪婪和嫉妒,即眼見他人的財物而感到不快,想將之據為己有的過分慾望。
 

532. 耶穌所要求的心靈的貧窮是甚麼?

耶穌吩咐祂的門徒,要愛祂勝過任何事物及任何人。按照福音的神貧精神擺脫財富,及投靠天父的眷顧,足以解除明日的焦慮,準備人得到真福,就如經上說的:「神貧的人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瑪五3)。
 

533. 甚麼是人最大的渴望?

人最大的渴望就是享見天主。這是人終其一生的渴求:「我願看見天主!」人在享見天主及在天主的真福中,得到真正和圓滿的幸福:天主因愛而創造人,以自己無限的愛吸引人到祂那裡。
 

《天主教教理簡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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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講到貪婪,我就自然地想到近數年來,社會中不停湧現一單又一單城中名人的爭產事件,錢財爭奪的背後,正好反映出潛藏在人心內,對財富的無節制的貪婪和嫉妒,而引致不惜摧毀親情,甚或以不道德的行為,將他人的財物據為己有。第十誡正正要求人從心裡消除貪心、無節制的貪婪和嫉妒等不純潔的慾念,卻要按照福音的教導,依賴聖神的指引,甘願度一種心靈貧窮的信徒生活。

耶穌曾吩咐門徒要愛祂勝過任何人和事物,並要他們為了祂和福音的緣故,「捨棄一切所有。」(路十四33)祂也曾要求一位富貴少年變賣財產後跟隨祂(谷十17—23);又藉一個糊塗富翁的比喻來勸導門徒應善於運用財富,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擁有多少財富,反之應當擺脫財富的?絆,將生命投向眷愛人靈的天父。(路十二13—21)

真福八端中之「神貧」是指人精神上的謙抑自下和淡泊生活,亦即甘於「心靈的貧窮——不貪婪、不嫉妒,只渴求享見天主,及在天主的真福中得到滿足。」我們切記不要與人比較,說那人何得何能可坐上高位,擁有財富,因比較乃來自嫉妒,嫉妒又源自個人的驕傲,作為已領洗的人,應學習謙遜,克服嫉妒,視他人的成就為自己的喜樂,若不然,當我們擔負著一身的負累時,又豈能由窄門而進入天主的國呢﹖

天主因著愛而創造了我們,又藉祂的救恩計劃及施予我們種種的恩?來吸引我們去渴慕祂,讚美祂,追隨祂,好能對自己的生命和生活,抱有欣賞和積極的態度,甘於度一個樸實和美善的生活。就讓聖方濟名言︰「我的天主,我的萬有。」成為我們心靈的最大渴求。
 

教區教理委員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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