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工時應以人為本

期數
3590
刊登日期
2012.12.07
主曆
主曆 2012 年 12 月 09 日

多年來,香港工人一直要求政府更有效規管勞工法例,尤其是有關最低工資和設定最高工時的問題 。

政府於去年終於實施了最低工資(儘管工資水平低於工人的期望),但對最高工時問題仍然未有定論;不過政府已就有關研究公布第一部份結果,其中分析了工時設定的可能性為每星期在四十至四十八小時之間,並定出超時工作的懲罰性賠償。

然而這份《標準工時政策研究報告》只是探討了經濟方程式的一半,亦即只是針對商業成本計算,沒有深入探討長工時對人所造成的影響。報告估計,倘若引入這法例,不同情況下僱主向僱員支付的額外薪酬開支將介乎每年八十億至五百五十二億元,數字聽起來無疑令人吃驚,但將數字轉化為百分比只是現時薪酬開支的百分之一點七至百分之十一點四;而最後薪酬開支多少將視乎進一步爭論的結果而定。

不過,標準工時政策並非純粹經濟考慮,因其涉及人的福祉。當把經濟議題置於談判桌上討論時,人的福祉往往被忽略。

事實上,標準工時關乎我們對工作環境的基本要求。沒有人會否認健康的工作環境對人類的福祉至為關鍵,但並非單單金錢才能提供健康的工作環境;健康的工作環境需要生理、心理和精神等方面健康的人,就如一個健康的社會。

十一月初在澳門利氏學社的一個研討會上指出,科技對人類所產生的影響是個重大問題,但財經界人士卻從未就此反思。

當我們研究僱員的最高工時時,必須反省工時如何影響勞工和社會福祉,部份原因是人民的福祉正受蠶食,亦因為僱員工時對社會基建及商業的成本造成影響。澳洲一項調查結果顯示,接近三分之二人口認為他們幸福的主要來源是家庭,而差不多相同的比率指長工時對他們的幸福造成威脅。

人所共知,不穩定的家庭生活對人們的工作表現產生負面影響,其與健康欠佳、反社會行為和離婚等亦直接有關,這些都會產生經濟成本。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進行的調查發現,受訪者因為工作時間冗長,認為自己忽略家庭而感到內疚。他們亦抱怨長工時導致患病及疲勞,這兩個因素對公眾、僱主,甚至僱員本身都會產生經濟成本。

政府研究報告暗示,若就標準工時立法,效果並不樂觀;而肯定的是工商界將會像回應最低工資立法一樣作出類似反應,儘管工商界當初預計最低工資立法所帶來的可怕後果並沒有出現。

現在是時候就社會深層次結構作出改變。也許我們該先從文字改變著手,以「人」取代「勞工」或「勞動力」等字眼,因為兩者本身,就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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