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合法賭齡 政府責無旁貸

期數
3592
刊登日期
2012.12.21
作者
鄧耀祖
主曆
主曆 2012 年 12 月 23 日

報載近日又再有一位十八歲的香港年青人因賭欠債而跳樓身亡。問題賭博的禍害又再次奪去一條寶貴的生命和一個家庭摯愛的兒子。

本中心十月發表題為「問題賭博,大小通吃」的研究顯示六成青年賭徒欠債達二十萬、八成在二十歲前參與賭博、三成在五年內成為問題和病態賭徒、八成以賭波為主、八成影響情緒、四成影響工作、六成五為病態賭徒、嚴重病態賭徒有一成七。此外,香港理工大學於一一年的調查研究亦顯示年青人賭博的普及率有百分之一點四為「可能成為問題賭徒」及百分之一點八為「可能成為病態賭徒」,較以前的比率輕微上升。兩項調查和近期年青賭徒自殺的事件都顯示一個事實:年青人賭博的嚴重程度不容忽視。

誠然,年青人賭博的成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個人和家庭因素外,社會賭博風氣和政府的賭博政策亦會助長他們沉迷賭博。香港社會近年賭風愈趨熾熱,無論是波、馬、雀、彩的投注額和參與人數都年年上升。馬會旺丁旺財外,政府庫房亦如豬籠入水,本年的博彩稅收達十年新高的一百六十一億元。另外,澳門不斷有新賭場成立,不斷在香港的報章大賣「百家樂王大賽」、「麻雀王爭霸」、「角子機王大賽」或推出超優惠家庭套餐吸引一家大細過大海等。試問面對令港澳全城也瘋狂的各類賭博活動,心志未熟、入世未深的年青人怎能絲毫不受引誘呢?澳門政府有見賭博的禍害已嚴重影響年青人,早於年前立法通過合法的賭博年齡為二十一歲,並已於本年十一月一日起執行法例。遺憾是香港政府仍固步自封,拒絕提高合法賭博年齡至廿一歲。

本人及中心服務使用者曾聯同支持人士和團體在報章刊登提高賭博年齡至廿一歲的聲明並去信特首、七十位立法會議員、平和基金諮詢委員會主席、博彩及獎劵事務委員會主席,亦曾約見五位立法會議員向他們表達港人賭博的嚴重程度,並建議提高合法賭博年齡至廿一歲。惟民政事務局回應指出博彩及獎劵事務委員會與平和基金諮詢委員會均認為現階段未有需要將本港的合法賭博年齡提高,拒絕考慮我們的訴求。

亞洲鄰近地區如澳門、新加坡、馬來西亞等都已調高合法賭博年齡為廿一歲,若香港再不跟隨,恐怕受害者仍是我們的年青人。

 

 

作者為明愛展晴中心督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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