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婚姻調解員鄧周小玲
從事家事調解服務十八年的鄧周小玲,看到離異夫婦經過調解後,從而減低對家庭及個人的傷害而感到安慰。
鄧周小玲是「公教婚姻輔導會」婚姻調解服務處督導主任,去年底獲該會頒發長期服務獎。她獲獎後對本報表示,工作常常遇到挑戰,但能陪伴及幫助有婚姻困難的人士渡過人生的難關,其子女亦可繼續健康地成長,她認為這是有意義的服務。
從一九九四年九月加入公婚會開始,鄧太一直見證著本港家庭的轉變:離婚數字有升無減;相反從前的人家庭觀念很重,重視婚姻的完整,懂得包容和接納,前後有明顯差別。現時該會有一半離婚個案與婚外情有關,失去傳統家庭觀念的忍耐及無條件的愛。
鄧太指出,「現在結婚三十年離婚的個案不鮮,至於結婚兩至三年而離婚的,多因性格不合。」她慨歎香港的經濟環境愈來愈好,男女各有獨立的經濟能力,但遇到問題卻不尋求解決方法。
現時本港每年有近二萬宗離婚個案,但家事法庭只有六名法官,離婚要花上很長時間進行協議及排期打官司,且離婚官司費用十分高昂,「律師諮詢費每小時四千港元,上庭須聘請大狀,一堂官司下來動輒七至八萬元。」她說,有申請離婚人士在等候官司期間,因不堪壓力而患上情緒病或焦慮症。
參與家事調解服務前,鄧太有七年時間從事青少年外展服務。她指出,邊緣青年大多來自破碎家庭,因失去父母管教而誤入歧途,當她知悉坊間有家事調解服務,便渴望幫助離異夫婦重建家庭,「我深信,能幫助夫婦克服情緒問題,令到大家願意分工合作照顧子女,彼此會達致雙贏局面。」
她曾為已申訴至高等法院爭取撫養權的夫婦修補關係,即使最終仍是離婚收場,但對孩子的影響也會大大減少;亦有夫婦為意氣放棄工作領取綜援,也不肯支付贍養費,甚至把情緒發洩在子女身上,「聖經說:『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我期望能真正幫助他們達到調解,而非只有打官司才能解決問題,導致家庭完全破裂。」
過去一聽到父母離婚,子女會被定性為「單親家庭下成長」,鄧太對此不表認同,「除非是配偶死亡或失蹤,否則夫婦離異後也可共同照顧子女。」她解釋,離婚只不過是由單核心家庭轉變為雙核心家庭,父母可按本身的能力照顧子女。
加入公婚會十八年,鄧太愈來愈肯定調解服務的角色,但她察覺到單單在離婚那段期間作調解服務並不足夠,於是便在二○○八年設立了「永遠是爸媽——離異父母共親職計劃」,定期輔導有需要的父母及子女,帶出永遠是爸媽的信息。
鄧太看到離婚夫婦由灰心失意,到後來重建美好人生而感到安慰。她指婚姻調解工作有如「少林寺」,同工時常受到很大磨練,「來這裡求助的人,通常家庭已處於無可挽救的地步,我們要以正面的態度面對事情,為他們帶來信心和希望。只有通過調解輔導,放下心結仇恨,才能真正合作管教子女。」(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