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自由

期數
3597
刊登日期
2013.01.25
主曆
主曆 2013 年 01 月 27 日

每年一月二十四日是聖方濟沙雷士主教的瞻禮,這位溫良謙厚的教會聖師,他發表過不少靈修培育的書籍和維護天主教信理的單張。君子以行言,為義至上,他有「君子基督徒」之稱,也被奉為新聞從業員主保,提醒他們言行正直,追求真理。

維護信德和真理是基督徒的責任。教宗過去都選擇在這瞻禮頒布世界傳播節文告。今年的世界傳播節信息,以社交網絡為本,鼓勵傳媒工作者和大眾打開「真理與信仰之門:福傳新空間」,善用傳媒捍衛人性尊嚴及對抗不公義,幫助人們追尋生命和人性尊嚴的真諦。

新媒體製造更多傳播途徑,提供寶貴的機會去改善社會,提昇人性價值。

同樣,在香港,尊重新聞自由和表達自由,以及維護知情權是市民極為珍惜的核心價值,也需要大眾努力保育這空間。不過,近期有不少事件教人反思新聞自由和責任。

據報導,中國大陸《南方周末》周刊新年獻辭遭到廣東省當局以非常規方式強行修改,事件促使海外,以至台灣、香港和澳門的記者和傳媒工作者聲援該刊;更重要的是,該刊的新聞工作者以至內地人民敢於在互聯網甚至報社外表達不滿。

傳媒負有監督政府施政、守護公眾權益的職責,倘若媒體遭受侵權,就如印度一宗被施暴蹂躪致死的受害者,面對無視法紀、貶抑生命及人性尊嚴的兇徒。慨嘆兩個文明古國均在國際社會上漸具影響力之時,但其道德價值匱乏,尚待進步。

其實,大陸的教會媒體同樣受到壓迫,他們也盡力維護資訊空間,在報導或轉載敏感題材,例如非法主教祝聖、上海馬達欽主教被軟禁及撤職事件,這一切都會遭受當局人員要求刪除或刊登某些官方文章,否則網站會被關閉或者遭受點名批評。

中國《憲法》第三十五條訂明「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條也說明「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希望中國政府落實它在《憲法》的承諾,保障人民的基本自由。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於去年十二月的現行《憲法》三十周年慶祝上說:「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並要「依法公正對待人民群眾的訴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最後,期盼中國新一屆領導人會遵照承諾,尊重天主教等信徒的信仰原則,讓他們享有真正的宗教信仰自由;並對媒體加以尊重,恪守新聞自由等普世價值。

同樣,寄望港人團結維護新聞自由及法治精神等核心價值,早日實現「雙普選」邁向真正的民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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