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使者提倡兒童權利

期數
3598
刊登日期
2013.02.01
主曆
主曆 2013 年 02 月 03 日

(本報特稿)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香港委員會五十多位「青年使者」完成領袖訓練及活動後,繼續在生活中推廣兒童權利;他們表示家庭能讓兒童有更大和更自主的成長空間。

這批青年使者最近對本報稱,推廣兒童權利不只是青少年的專利,事實上尊重兒童權利應是不同年齡人士的共同責任,成年人與兒童透過互相尊重和溝通,能擴闊兒童在家庭和社會的「參與權」。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一九九六年開始舉辦「青年使者計劃」,在準備訓練新一屆二O一三年度青年使者之際,一二年度的青年使者已接受了十個月的青年領袖訓練,他們參與了多項培育活動,包括戲劇教育工作坊、校內推廣活動、外地考察團以及倡議活動等。

去年七月,他們分三批到甘肅、越南奠邊及崑嵩考察,了解並認識發展中國家的兒童狀況及兒童應有的權利,即《兒童權利公約》所強調的生存權、受保護權、發展權以及參與權。

青年使者蕭佑璟說,各地兒童權利狀況不同,香港兒童不愁生活,惟在社會的參與權有待提升;而發展中國家兒童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均未如理想,她認為香港青少年應關心其他地方的同輩。完成青年使者活動後,她與友人自發組成團體推廣兒童權利。「我們探訪的越南地區沒有自來水也沒供電,兒童讀書機會不多,而當地少數民族女童有些年幼時已須照顧弟妹,十多歲便要為人母親。」

他們回港後實踐並倡議以「讓兒童參與決定」為主題的活動,早前透過問卷訪問逾七百位家長及兒童,發現當中不少由父母主導做決定;另外,他們九月作街頭話劇表演,展現戲劇教育工作坊所學,帶出「童參與,齊決定」信息,讓社會從家庭去推動兒童的參與權。

談到在家庭落實兒童的參與權,來自嘉諾撒聖瑪利書院的青年使者謝愷盈說「這並非苛求父母聽從子女,而是強調父母子女雙方應彼此溝通」,例如讓子女按興趣選擇課外活動課程。

她說考察團除了讓青年使者認識發展中國家的兒童,也加強他們的服務心:「考察活動包括義工服務,受服務者作出的回應可看到義工服務對人的正面影響。」

到甘肅考察的譚峻恩說,雖然中國內地偏遠地區的生活條件不及香港,但學校的愛心和創意加強了兒童的發展空間。

他表示,在甘肅所探訪的學校著重讓兒童享受學習過程,也尊重他們的想法,這有別於香港的「填鴨式」教育,當地老師對教育有熱誠,讓他反省到兒童的快樂應來自人際關係而非物質。譚氏說當地不少兒童的父母到城市工作,一個月才能回家探望孩子一次,他深受這些堅強獨立的兒童所觸動。

談到香港社會,他說期望家長能夠尊重兒童權利,這需要父母子女一起建立共融的家庭氣氛。

被問到日後長大成人,會否繼續相信現在所推動的兒童權利,蕭佑璟表示相信,但不諱言若成為父母亦會面對兩難,因擔心兒童不一定能作出對自己最有利的決定;譚峻恩即說:「我有信心為人父母時,仍會繼續維護兒童權利。」(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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