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蘭公教棄嬰收容箱
(天美社訊)在波蘭華沙的主教座堂附近,當地明愛在一所建築物的窗口後面設小床舖「生命之窗」,用以提供安全地方讓不願撫養孩子的母親遺棄嬰兒。
目前生命之窗引起的爭論愈來愈激烈,聯合國相關委員會指它違反兒童權利,波蘭教會的明愛機構發言人霍曼(A. Homan )則指出,他們不是鼓勵母親遺棄孩子:「無疑她們可合法地將嬰兒遺棄在醫院,但仍有很多嬰孩被棄於寒冷的戶外。這些生命之窗是容讓不想在醫院生孩子的婦女,在不留紀錄及不危害孩子生命下遺棄他們。」
歷史學家相信,歐洲第一個收容被遺棄嬰兒的收容箱由當時教宗英諾森三世於一一九八年在羅馬開始,其後因著國家的關社服務擴展,很多收容箱在十九世紀關閉。惟於二十世紀末經濟蕭條及社會陷落的時間,很多嬰兒被棄養,收容箱陸續重新開放。
此外,聖家會修女二OO六年在克拉科夫設立生命之窗,很多初生嬰兒會於夜間被遺棄在此,他們之後會被送往附近醫院數星期,讓回心轉意的父母領回。
去年秋天,修女們在深夜被鐘聲弄醒後,發現有一個漂亮男嬰身上有張咭,咭上寫道:「卡斯珀,對不起,我很愛你。媽媽。」修女說:「我們深被那張咭所感動,感受到那母親必定經過掙扎。我們想知道甚麼令她作出放棄的決定,亦以祈禱支持這些婦女。」
剛過去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修女們又發現生命之窗中有一個男孩連著一封寫著「我心碎了,但我必須如此作。請為孩子找對好父母」的便條。
在英國及某些國家,遺棄孩子是犯法的,然而在二十七個歐盟國家中,十一個國家容許設置收留嬰孩的收容箱。十年間這些安全所就收容近五百名嬰孩,德國有八十所,奧地利即有十五所。瑞士逾八成七居民在一一年的統計中表示它們有效,這解釋到為何一二年聯合國位於日內瓦的總部要求關閉歐洲這些嬰兒安全所時引起重大迴響。
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的匈牙利委員赫(M. Herczog)去年六月接受電台訪問稱,這些收容收容箱的理念牴觸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七、八條——兒童有權「知道誰是其父母並受其父母照料」及「重新確立其身份」的權利,亦有鼓勵婦女遺棄嬰孩之嫌。
波蘭時事評論員斯(M. Sroda)亦指關閉生命之窗能促使政府推行性教育、承認婦女的生產權利,甚至奠定兒童權利。又有些波蘭專家相信嬰兒被棄是男方親戚的決定,母親並未知悉。
不過,波蘭明愛的霍曼指出公約第六條,肯定「每個兒童均有固有的生命權」相比其他公約條文有優先權利。克拉科夫市議會於一月十日決議促請波蘭政府保證生命之窗能繼續開放;支持者稱它們是拯救嬰兒的出口;波蘭教會亦表示她們會依賴梵蒂岡在聯合國為阻止關閉生命之窗而提出意見。
克拉科夫齊維茲樞機(Dziwisz)指生命之窗實在是「慈悲行動」,樞機說:「孩子被棄置於垃圾山的事實每每震懾我們的良心,這些生命之窗正是教會對這些悲劇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