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艾與甘蜜】燃燒的荊棘
熱血青年梅瑟,本來可以安安穩穩的躲在埃及皇宮,過他優柔寡志的生活,卻為了伸張正義而遭人洩秘,不得不逃命到遙遠的曠野,自我放逐,靠替人牧羊過活。他難道真的心灰意冷、甘於如此終老?「上主的使者從荊棘叢的火焰中顯現給他;他遠遠看見那荊棘為火焚燒,而荊棘卻沒有燒毀。」(出三2)到底是他看見荊棘在火中焚燒,卻沒有燒毀?還是他的心猶如被荊棘刺傷,但卻仍在燃燒?
我們受傷後是如何自處的?是否灰心喪志、自我放逐,從此放棄信仰、失卻希望、不再關愛,甘於成為俗世凡塵的奴僕?我的兒女忤逆、兄弟無情、朋友無義,但我的心在哪裡?天主在燃燒的荊棘中呼喚您哩。我怎能得知天主在呼喚?當您在困厄中,心裡仍感燃燒的赤痛,除了信靠主,您還能做甚麼?這燃燒、這赤痛,就是主的呼喚!您聽天主怎麼說:「不可到這邊來!將你腳上的鞋脫下,因為你所站的地方是聖地。」(三5)您若不放棄執著,最終還擁有甚麼、還走得多遠?難道真的等死?後面的就是使命。不願意承擔,就是讓主的計劃落空。「所以我要下去拯救百姓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離開那地方,到一個美麗寬闊的地方,流奶流蜜的地方。」(三8a)人總想得到一點安全的保證,尤其被人出賣之後;那麼我可得甚麼保證?「他們必要問我:他叫甚麼名字?我要回答他們甚麼呢?」(三13c)
今天宣讀的《路加福音》,主的教訓可說是從另一角度,更全面地回答了我們的問題。順境或逆境不是主與我們同在或不同在的記號,天主不會以禍患作為懲戒我們的工具:「你們以為這些加里肋亞人,比其他所有的加里肋亞人更有罪,纔遭此禍害嗎?不是的。我告訴你們:如果你們不悔改,你們都要同樣喪亡。」(路十三2—3)南亞與日本的海嘯、海地與四川的地震、每日身邊發生的意外,誰比誰更該死?我們都是罪人,都須悔改皈依,沒有人可以在天主前自負。「長子」留在家,沒有離開父親,並不足夠,因為皈依不能只存於一己之心而毫無表現,或只煽情式的空喊口號。
《路加》特別強調天主的仁慈,因此不結果子的無花果樹,在《瑪竇福音》(廿一18—19)及《馬爾谷福音》(十一12—14,20—21)中,都受到主耶穌的譴責而枯萎,前者甚至立刻枯乾;但在今日誦讀的福音章節中,主只在比喻中提出警告,誰也不知道責任到底應在園丁身上,或泥土貧瘠的問題,或真的是果樹的不堪?結局如何,也沒有明言!這比喻確實是對我們說的:不必究問誰該負責、誰該死、或將來有甚麼結局;要注意的,是主的寬容、忍耐;要謹記的是,沒有善行的信仰,就算不被立即砍掉,看來仍將會枯萎而荒廢土地。
上主日提及亞巴郎奉獻的犧牲是牛、羊、禽鳥;耶穌基督代我們所獻的,是以祂的生命作為逾越祭品;我們該奉獻的,還沒至於要死,卻顯然是每一天生活中的善行。第二篇讀經《格林多前書》提醒得好:「你們也不可抱怨,就如他們中有些人抱怨過,為毀滅者所消滅。發生在他們身上的這一切事,都是為給人作鑑戒,並記錄了下來,為勸戒我們這些生活在末世的人。」(十10—11)是的,我們要認識主的召叫,不辜負主所信、所愛、所賜予的祂的體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