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筆容辭】要的不是領導而是制度

期數
3613
刊登日期
2013.05.17
作者
陳麗娜
主曆
主曆 2013 年 05 月 19 日

早前在「臉書」上看到一則小故事,在東鐵上,一對內地男女乘客被查出持普通等車票坐頭等,列車員當即解釋根據法例每人要罰五百元。該乘客吵著要見領導,職員只是淡淡的回應:「這裡沒有領導,有的是制度。」是的,在一個合乎公義、公正的制度下,人人平等,不會因你認識了誰,擁有何種的身份地位、種族、宗教……等背景而有不同的對待,人人因而有機會去行使公民權利,發展自己、建設社會。

有人說制度不是萬能的,不可能十全十美,存心不良的人可操控制度,所以只有好的領導才可使社會和諧,經濟發展,老百姓有好的生活。雖然世界上沒有一個十全十美的制度,但盡量合乎社會公義的制度是需要的,我們不能乞求一個完美的領導出現,但我們可以透過合乎公義的社會制度防止壞的領導出現。

可惜的是,香港的政治體制就是缺乏一個公平、公正的選舉制度,使存在已久的社會矛盾無法得到解決。現任的行政長官只是由千多名的選委選出來,立法會的功能組別和分組點票制度使一些合乎大眾公益的議案無奈被否決。政府宣稱今屆立法會於地區直選和功能組別分別增加了五席,共十席的議席,有助增加民主成分,但根據立法會議員天主教監察組於今年四月三十日發表了《新一屆立法會議員(新人)首百日工作回顧》,檢視了首百日的一百零三次記名議案,共有四十九項議員議案,在分組點票機制下不獲通過,但在簡單多數票機制下(simple majority),即贊成票多過反對票,而棄權票不計算在內,則可獲得通過,回歸前立法局所有的議案和現時政府的議案採用簡單多數制。這些不獲通過的記名議案,除了「同志平權」和「捍衛法治和司法獨立」這兩項關乎公民政治權利的修訂議案,其餘被否決的議案,全屬民生的議案,如立法規管工時、紓解貧窮、全面檢討強制性公積金等議案。

現時立法會會內有七十個議席,一半由功能組別產生,另一半由地區直選選舉產生。撇除五個超級區議會議席,三十個功能組別的議席只需二十多萬張選票,而三十五個地區直選的議席卻需要三百多萬張選票。透過分組點票的機制,民意基礎小的功能組別議員可以否決由三百萬選民選出的直選議員。就算加上超級區議會的五個議席,三百萬人選五席,每席六十萬人,但傳統功能組別的選民數目,例如最少的鄉議局只得一百五十七名個人選民,多如衛生福利界和教育界都是分別只有三萬多人和約九萬個人選票。換言之,三百萬選民加入超級區議會功能組別,即三百萬直選選民加上三百萬超級區議會功能組別選民,共有六百萬之數,但傳統功能組別只需十八票便可否決六百萬人次支持之提案。所以即使增加了有民意基礎的議席,但這違反公平原則的功能組別和分組點票制度不取消,仍無助解決香港的深層次矛盾。

政府的職責就是要創造一個人文環境(human environment),當中就是為社會訂定公平的遊戲規則,使人人可參與社會,享有真正的人權,並滿全相應的義務,所以盡快落實真正的雙普選,是港府急切的任務。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供稿
網站:
www.hkjp.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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